第18章 相逢相遇不相识[第1页/共2页]
可别看她年纪小,在厨艺上头,那但是有天禀,谭子光把看家本领都教给她。
面前这个标致女人,跟影象里阿谁小鼻涕虫完整不一样。
被女儿误觉得是本身做的,这份难堪和奥妙的失落,真是难以言喻。
谭雅这才抬开端,从盘子上移开视野,看到何雨柱。她愣了一下,眼神里有迷惑,又像是在打量。
她喜好跟在他身后,用小短腿,摇扭捏摆地跑,嘴里不断喊着:“柱子哥,等等我,等等我……”
她身材高挑,连衣裙的腰身设想得很奇妙,烘托出她纤细的腰身,裙摆走起路来悄悄摆动,显得很有生机。
她又夹了片醋溜白菜,尝了尝。
“柱子哥,柱子哥”地叫个不断。何雨柱也喜好这个小mm,
谭雅歪着脑袋,尽力回想着。
那男孩,比她大十多岁,在鸿宾楼学厨,谭子光最喜好他。 他手很巧,能把各种食材,变成好吃的菜。
五官还算端方,只是眉眼间,带着一股子不好惹的劲儿,像是有火没收回来?
更让谭子光愁闷的是,何雨柱这小子还站在一旁,脸上带着笑,不晓得憋着甚么坏水。
哪怕是厥后傻柱冻死在桥洞的时候,也没再见一面。
“嗯……”谭雅闭着眼,品了品,“这海参,烧得真棒,Q弹又入味,葱香实足,鲜而不腻,爸,你这技术,真是越来越好!”
柱子哥!这个名字让谭雅如同被闪电击中,一下子甚么都记起来。
谭雅从小在鸿宾楼,看也看会,对美食有种天生的酷爱。
谭子光看看女儿,又瞥了一眼站在一旁,
当时候,鸿宾楼在她眼里,就是个玩儿的处所,柱子哥就是陪她玩的人,她最崇拜的人。
小时候的谭雅,是个不折不扣的小跟屁虫。
她哭着要去找他,可爸爸说,再也见不着。
嘴角带着一丝如有若无笑意的何雨柱,内心顿时五味杂陈,
可影象就像被甚么遮住,如何也想不起来。
他看着愣头愣脑的,可对她好得没话说。
谭雅边吃边夸:“爸,您这两道菜,比之前做得更棒,火候、调味都恰好,真是神了!您现在,那绝对是大师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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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像两颗黑葡萄,闪着天真纯真的光。
他会给她做糖葫芦,酸酸甜甜的,是她小时候最喜好吃的。
有好吃的,总忘不了给她留一份。
声音未落,一个穿戴浅蓝色连衣裙的年青女孩便像一阵风似的跑进厨房。
“柱子……哥?”谭雅的声音发颤,有惊奇,有欢畅,另有些……陌生。
他会给她讲故事,讲那些她听不懂的做菜的事儿,可她就是喜好听他说话。
何雨柱看着谭雅,内心也是一阵感慨。
她直接走到桌子边,拿起筷子,夹一块海参,放进嘴。
他把她当作本身的亲mm,把统统的好东西都留给她。
柱子哥?谭雅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了,仿佛有点不敢信赖。
本来这就是谭子光的宝贝女儿,谭雅,谭家菜就指着她传下去。
爸,这是……?”谭雅指着何雨柱问。
这女孩真标致,眉清目秀,皮肤白得发光,鼻子和嘴巴都小巧精美,像刚开的白玉兰一样,看着就让人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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