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城[第2页/共2页]
就在阮梅之忍无可忍,公交车也顿时要到站的时候,他正筹办转头就是一爪子,但是下一刻,那只咸猪手却俄然消逝了。
对于阮梅之而言,长着这么一张娃娃脸,有好处也有坏处。
卧槽,他招惹咸猪手的体质又发作了!
萧罗礼眼睁睁地看着阮梅之换好了衣服筹办出门,赶紧一把抱住了阮梅之的大腿:“之之!奉告我!如何做才气有妹子粉!”
阮梅之冷静往中间挪了挪,试图摆脱那只咸猪手。
阮梅之眨了眨眼睛:“甚么题目?”
阮梅之仿佛天生自带招惹咸猪手体质,从小到大,他都不晓得被偷偷摸过多少回屁股了。
正中红心。
阮梅之捯饬完本身以后,便转成分开了浴室。
他立即站了起来,回身扑进房间里,一脸镇静地敲打起了键盘来。
他迷含混糊地展开眼睛,挠了挠头发正想从床上爬起来。
“不!我不信!”
身为一个手控,阮梅之立即就被那只手吸引了重视力,那是一双非常都雅的手……独一的不敷是手腕内侧有一道深粉色的狭长疤痕。
阮梅之顾恤地伸手摸了摸那小我的头,浅笑着说:“傻孩子,因为你是种马写手啊,写种马小说如何能够有妹子粉呢?”
两人在相互得知对方名字的一刹时,他们之间立即就产生了巨大的革/命友情。
因为此时恰是上放工岑岭期,以是人很多,公交车一来,大师都一窝蜂往上挤,阮梅之细胳膊细腿的差点没挤上去,幸亏关头时候,大嗓门的司机发话了:“内里的人再往里挤一挤!再挤一挤!”
“之之……”
过了两站,车上的人终究垂垂少了,阮梅之没希冀能找个坐位坐下,却还是往里走了走,找了个靠玻璃窗的处所站着。
镜子里是一张看着年纪不大的娃娃脸,眉眼清秀,清爽洁净,如果只看这张脸的话,说他只要十七八岁说不定都有人信。
好处就是轻易让民气生好感,办起事来事半功倍。
“之之!我明天早晨一向在思虑一个题目!”
他顿时嘴角一抽。
阮梅之下认识转头一看,然后他就看到了一只疑似是刚才的咸猪手的手被别的一只手紧紧抓住了,别的那只手白净而有力,五指苗条都雅,一双非常标致的手。
“不然你去写*小说吧,”阮梅之随口说了一句,“说不定如许就会有妹子粉了。”
在晓得那位小火伴的名字叫萧罗礼以后,阮梅之的内心刹时就均衡了。
大学四年,阮梅之的舍友们常常一口一个“软妹子”“妹子”的喊他……的确不堪回顾。
幸亏,阮梅之事情以后就开端在内里和别人合租屋子,然后他就碰到了别人生当中最首要的小火伴……不对,是一个名字比他还要蛋疼的人,也就是刚才顶着黑眼圈的那位。
当然,比起脸来讲,更让阮梅之蛋疼的是他的名字。
阮梅之顿时浑身一抖:“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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