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狂追猛逃[第1页/共3页]
何况狼群并没有停止进犯:他一脚绊在一块石头上,呼啦啦倒地,压断了两根树枝;一匹灰狼顺势扑过来,一口咬住他袖口。他挥起枪杆刺去,不防刺歪了,没用枪尖刺着,而是一枪杆砍在那灰狼肩膀上。那灰狼一个颤抖,抬开端便冲他呲牙。他赶紧半抬着身子往前一扑,倒是躲开了身后的灰狼。
抖擞踢了一脚,那灰狼哭泣一声。幸亏灰狼固然残暴,但体重略轻,他这一脚竟然把那狼头踢得今后便仰。他抓起枪尖刺畴昔,那灰狼哭泣一声倒了,喉咙上多了一个血洞。
正哼着歌站起来,提着长枪顺着林间门路往前走,张弃猛地一拍脑袋:糟了,粗心了!
在陈家庄的时候他得了三套衣裳,等穿到万丈山就全都穿坏了:没体例,路上的艰巨太多;又在路边城镇里买了一套,就是身上这套,得,现在又坏了。
他解剖灰狼时流出的鲜血,怕是会给他招来祸事!
来不及惨叫,身后又传来灰狼的吼怒声,一股股腥臭的气味就在他背心打转。
这恰是灰狼的对劲秘技。它虽不像高阶妖兽那样会妖术,但就凭着这一招,在这片柒树林里,便独占了一大块地盘。当然,柒树林地处万丈山边沿,本就没甚么高阶妖兽。
但灭亡来临到头顶的时候,张弃反而从刚才的慌乱里规复了过来。
本来灰狼并不高大,只和大些的土狗差未几。他这一脚踩去,虽脚底板又被灰狼的毛扎得火辣辣地,像是被万千钢针扎中普通,却也踩得那灰狼一阵头晕,仿佛一时没搞清楚状况。
一咬牙,蹬脱那只靴子,一脚踩下去,妈耶,好惨,脚底板踩在波折上,满地血迹!
张弃也不细想,抖擞余力便冲进了山洞里。
五匹灰狼,模糊构成一个包抄圈,独一的活路,便是在他的左火线,那儿还出缺口!
这一逃就是两个多时候,钻进丛林双钻出去,爬上土坎又跳下去,他还是没甩开狼群。
“嗷!”灰狼惨叫着,喷出一大篷鲜血;血珠飞溅间,竟异化着几块内脏的碎片!
那山洞就在这几株大树前面:本来他已经冲出了密林,面前便是上山的路了。
另有一次他躲得及时,那灰狼咬中了一块石头。那石头足有盘子大,青黑相间,被灰狼那么一咬,竟然咬成了四五块碎石:这一嘴如果咬在他身上,那得咬成甚么样!
连滚带爬,没跑两步却发明腿上分外沉重;转头一看,倒是灰狼咬住了他的鞋子。
但他可来不及心疼:稍一忽视,又有一匹灰狼扑过来,就压在他身上,张口咬向他喉咙。
甚么东西最能引来妖兽?不是肥美的鲜肉,而是满地的血腥!
只不过袖子已被咬断,只剩下几块碎布,像小旗普通飘舞在空中。
他竟忘了,狼族是群居族类,现在,那匹灰狼的火伴,来找他复仇了!
这一起上,苦不堪言:连滚带爬,满身高低不知被碎石、树干、波折擦破了多少条口儿,泥土和着血净化遍了满身。长枪在身后拖着,连握住枪杆提起来的机遇都没有。
张弃毫不游移,缓慢地跑将畴昔;没跑几步,只听狺狺作响,一匹灰狼已冲到脚边,张嘴咬向他脚踝。这灰狼比他刚才杀掉的那一匹还要小,那模样,却像一条哈巴狗。
林间妖兽最喜好甚么?当然是鲜肉了,不管这块肉是它的天敌的,还是它的火伴的。
本来,他只要一只脚享福的,现在倒好,公允了,两只脚都在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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