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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这任务狗都不接![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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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李世海开端策画起刚才那头三代种给他的收成。

他估计魂珠是想着让诺顿死在本技艺中。

“那甚么,天峰,你去中间超市里看看有没有玩具熊甚么的,给我买一只,越大越好。”

保安大爷和他握握手,上高低下的打量着李世海。

“就你晓得的多!”

“就你晓得的多,你又不是青琳,你如何晓得!”

并且中原的混血种权势是很在乎自家名声的,普通不会逼迫别人签条约。

入校第一天,让学院两大权势(狮心会,门生会)老迈大败而归。

凭甚么活都是我干,福都是他享!

李世海笑骂一声。

只要在一个月后,截胡了卡塞尔学院行动部的行动服从,把康斯坦丁的茧抢走,不愁诺顿不来找本身。

不对!换个思路来讲,只要他能保住龙王诺顿不死,那他便能够悠长的在这个天下为非作歹,欺男霸女了。

“老板,我挑选当您的狗!”

“哦!你这个金手指还挺人道化的嘛!”

李世海估摸着,等本身抽暇找个武功,把内力练到一流武者境地。再综合本身一身的气力,应当便能够和那头负屃板板手腕了。

“行,老板你先在病院门口等我一下,我先去停个车。”

这就是魂穿的坏处,李世海很多决建都会遭到原主本身的情感决定。

剧情大抵是路明非是一个浅显的懵懂高中生,一封来自卡塞尔学院的来信窜改了他平平的人生。在热血与奥秘的呼喊下,在爱与胡想的决定下,他决然挑选了未知。

固然那头三代种只是龙族垫底的存在,但对于混血种来讲已经是高不成攀的存在了。

但黑衣人这些家伙不一样,是他们先丢弃李世海在先,从道义上来看,李世海是占理的。

“我也是如许想的。”

完成任务,魂珠能获得的位面文明服从,回馈给李世海这个宿主的就是灿烂的文明知识。

李世海要那破玩意干啥!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玩意!不要也罢好吧!

也就是说李世海还能靠着中原混血种权势大师长的身份享用三个月。

李世海排闼下车,严峻的如同第一次见丈母娘一样。他上高低下的清算着本身新换好的西装,又取脱手机当镜子看脸上有没有奇特的东西。

“这年初能混成你如许的同道可未几了,你另有甚么好抱怨的,多多赔偿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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