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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三国之英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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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收获颇丰[第1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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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我也这么想,带着这个真是提心吊胆,连吃东西逛街都不敢了,我们这就去那边的邮驿将它寄走。另有一个呢,就是白起手里的兵器,不过看过英魂殿图纸以后,都不感觉这个东西好了。”

至于戈,也是非常有技能的,因为戈的杆子是木质的,弹性韧性非常好,以是没有技能用不成,至于枪,确切是最轻易上手的长兵器,究竟上大部分的近战马队都喜好用枪,马战长兵绝对占优,气力相称的两人,必定是持长兵者胜算大,因为有先攻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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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速寄走!”方志文回过神来,想到的最首要的事情就是,从速将这个东西给送走,留在身上恐怕连觉都睡不好,固然他实际上并不睡觉。

香香下线去睡觉了,方志文一小我也不肯意出去乱逛,就在旅店的小院子练武,恰好把玩一下刚到手的新兵器,诚恳说,现在他的中平枪确切有些模样了,前次与吕布会晤,方志文还抽暇就教了一下枪的用法,像他这类野门路实在属于烂到无以复加的境地,吕布都懒得跟他说,至于用长戈的张辽,那天然也是长兵器方家,用戈的都是家传的绝技,方志文也不美意义去就教张辽,最后上他就教的是一样使枪的曹性。

四周都是从副本里出来,或者正要进副本的玩家,被方志文嗜血的眼神一扫,仿佛整小我都掉进了冰洞穴一样,激灵灵的汗毛都立了起来,香香侧头一眼,哥哥身上还披发着如同上古凶兽普通的血腥杀气,从速一把抱住哥哥的手臂,拉着他向人群里挤出去。

曹性倒是没有看不上方志文的那手独孤一招,从小我数据上看,方志文与曹性都是四阶武将,如果仅仅比弓箭,曹性与方志文比拟能够还稍差了一点,不要觉得这货能射中夏侯惇就觉得他弓术有多强,箭能中眼睛关键,却不能射杀敌手,只能申明他的弓术比较烂,起码力量太差,如果换着方志文来射这一箭,估计夏侯惇不死也残废。

固然枪很轻易上手,但是想用好枪,也不简朴,快准狠就不必说了,用枪还是有很多的技能的,崩、挡、抖、滚、缠等等,一为节制仇敌的兵器,二为翻开仇敌戍守,而方志文本身的那种野门路,实际上只合适快准狠的原则,其他的技能就谈不上了,方志文也跟曹性试过手,以伤换伤的话,曹性拿他也没有体例,但是正儿八经的搏斗的话,方志文就差远了,换而言之,方志文的枪法就是用来杀人冒死的,伤敌也伤己,不到最后关头最好别用。

香香笑逐颜开的点头,踮着脚将嘴凑到严笑的耳边,嘴里的气味弄得严笑的耳朵痒痒的:“是英魂殿图纸!”

练习累了,方志文就号召大师吃东西歇息,连马都不下,方志文的刻苦真的有些变态,但是那些属将们早就已经风俗了,即便方志文现在让他们出去逛街寻欢,他们也不大情愿,主公在那边苦练不缀,本身却去寻欢作乐,如何想都有些奇特吧。

如果马战打成上辈子电影电视剧里那样胶葛在一起的,那还用马干甚么,不是碍事么,上马来砍不是更便利。

大要上看,这根长矛除了进犯属性很有特性以外,几近没有别的特性,也没有附带的进犯技术,但是细心阐发那些附加属性就会发明,这个噬魂铁矛绝对是极品兵器,所谓的噬魂就是‘衰弱’技术的进级版,会降落受术者的敏捷、速率、射中、反应等等,时候是10息,降落的比例是20%,这个技术就已经很极品了,特别是近战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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