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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养魂瓶[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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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子皱了皱眉,仿佛对疯道人的疯大言语不甚欢乐,她冷冷道:“你最好听着,不然你会悔怨的!”

一进入仙花镇,就会晤到一块人高石碑,刻有那首有关百凌花的诗:

“嗨,越小哥!找到你了!”

那是如何样的一张脸!脸若鹅蛋凝脂砌玉,眉似远山不染而黛,眼若秋水明丽耀曜,鼻若春葱管,唇如点绛红,眉间一粒艳红美人痣,衬的女子明艳而娇媚。

疯道人拉住头发,“噗”一声,发髻髯毛回声而落,满头如云秀发飘然散开。

五今后的百凌花蜜拍卖会恐怕才是这些巨富的正真目标。

疯道人臼起一捧水,拂在脸上,悄悄揉搓,水流过指尖,滴入河水当中,荡起淡淡波纹。待到波纹散尽,河水中倒映一个亮丽女子,女子脸若鹅蛋凝脂砌玉,眉似远山不染而黛,眼若秋水明丽耀曜,鼻若春葱管,唇如点绛红,眉间一粒艳红美人痣,衬得女子明艳而娇媚。

李越转头一看,竟然是孙志仁、田树林、赵君、李向志四人。孙志仁红光满面,迟疑满志,其他几人也不再面有慼色。到了仙花镇,李越就和孙志仁几人分开了,他们逐花人有本身的歇脚地,李越便本身找了一间小店落脚。

其别人当即凑上前来,只见李越包裹内里一条小儿臂粗,筷子长,两端尖尖,中间肥胖的青红色肉虫爬动。那肉虫一头扎入一个小小的指甲盖大小的琉璃瓶中,冒死挣扎,也不晓得那么大的一个家伙是如何将头钻进那么小的琉璃瓶中的。

李越这几日已将从疯道人那获得之物细心研讨透辟,阿谁指甲盖大小,晶亮透辟的琉璃瓶子称作养魂瓶,在那叠薄纱上都有记录:

李越站在石碑前面,赏识这首脍炙人丁的诗歌,想到本身与这个天下最后的联络几近肇端于这首诗,没想到真的有朝一日会来到诗中描画之地,一饱眼福。

疯道人暗自想着,这女子如何这般熟谙,仿佛见过千百遍,但本身影象是不会出错的,本身绝对从没见过她。

“余历百年,终得养魂之瓶,幸魂种尚存,然不得其用,郁郁五十载,草创种魂妙法,惜法成之日,余经连日大战,已气血衰腐,有力为继,唯留数法,以待有缘…如此”

李越回身找根细绳将瓶口系住,挂在脖子上,成了根项链。冥冥中,感觉这养魂瓶就该挂在脖子上的。

安设好养魂瓶,李越摊开薄绢细心看了一遍,除了那位叫哲晰的人死前自传留言外,还留下两篇功法《种魂决》与《千面化身》。

那女子见疯道人恶狠狠望着她,冷冰冰说道:“我接下来讲的话你听好!你前去长云山,跟在李越前面,不要让他发明你,也不要让他死了!”

传闻是这个事情,李越欣然前去。

这类瀑布并不奇怪,在长云山脉,也有不下七八处更是宏伟壮观。云练崖着名的并非瀑布,而是崖壁上攀生的百凌花。云练峰下几户猎户药客构成的小村落也渐渐生长为一个小镇子,以百凌花为名,取名为仙花镇。

其他几人,特别是孙志仁,反而欣喜若狂。那是孙志仁寻觅已久的铁尾蜂王!

“要死了,要死了!”疯道人喃喃自语,也没留意到那女子已然远去,消逝在葱葱草木以后。

一朝花谢香尽日,

仙花镇,正如其名,仙花镇位于墒水的泉源,长云山脉脚下,是离云练崖比来的歇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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