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第2页/共4页]
叶观杰抵着金发男人的枪很有力,他的手指勾着扳机,扳机一点一点在挪动:“Let’sdietogether!”
“砰!”
十3、十四。
那人发明吴尘夺得了枪,受了刺激,“砰砰”好几声,持续开了好几枪。
对方逃窜到越野车边,试图跳进越野车,吴尘赶紧举枪,朝着那人开了两枪,把他逼着躲在越野车背面。
血液还在从男人的腹部汩汩流出,渗入吴尘的衣服,顺着他的身子流出来,吴尘能感遭到血液温热,也能感受他的手垂垂松动,便悄无声气地从他手里夺过了那把枪。
金发的男人公然停手了,吴尘透过大巴车窗察看他,只见他的枪换了个方向,吴尘顺着那方向看,低喝:“糟糕!”
持续三发。
叶观杰双脚踩在春季枯黄的落叶上,窸窸窣窣,他的风衣在来自地中海的秋风里猎猎飞舞,身影被傍晚的夕阳垂垂拉长,影子朝着金发男人缓缓靠近。
刚才,他看准那金发男人的枪口方向,推了这个黑发暴徒一把,用他的身材挡在了前头,枪弹就击中了他的腹部,吴尘拽着他一翻滚,躲在他下方,又缓慢地拽住了他握枪的手,两人对峙着。
大巴车还在缓缓朝前挪动,间隔绝壁越来越近,已经只要百米不到的间隔。
他跟人打斗,浑身是伤,浑身是血,常思齐责怪地看着他,一边为他上药一边问:“你这个疯子,对方但是出了名的地痞地痞,你就不怕痛吗?你……你就不怕死吗?”
但他没有挑选的余地了,弹在膛中、枪在手上,全部团队的命跟这一把枪息息相干。
他思虑过,一方是枪弹穿过大脑,一方是枪弹穿过心脏,人体行动由大脑节制,就算对方先开枪了,他还是能在中枪后,在死前把这一发致命的枪弹射进他的脑袋,而如果他先开枪,对方是没有反击余地了,但是,如许,他就杀人了。
而大巴车内已经乱作一团,尖叫连连,人们神采慌乱,显得六神无主,有的还伸手去拿安然带,试图给本身系上。
常思齐看着地上越积越多的浓稠血液,死死捂住本身的嘴,泪珠子在眼眶打转,她觉得受伤的是吴尘。
他将对准叶观杰胸口的枪挪开,谨慎翼翼地反复:“No……”他缓缓下蹲,叶观杰举着枪跟着他的脑袋挪动,只见他把本身的枪放在地上,举起双手,作投降状,“Isurrender,letmego!”(我投降,放我走!)
常思齐见开枪的是吴尘,又低头,看到面庞痛苦到扭曲的黑发男人,他的腹部鲜明有一个伤口,她既喜又惊,可视野追跟着吴尘到车门边,又不免担忧,对方也是有枪的,
常思齐大惊:“吴……吴尘?!”她顿时双腿发软、面色煞白、跪倒在地,很想爬到吴尘身边,可狠恶颤抖的身子仿佛不听使唤,令她跪在坐位边没法转动。
两枪。
他在赌,赌对方是否怕死,赌对方是不是比他叶观杰要怕死。
就在叶观杰絮干脆叨跟那金发男人构和的时候,吴尘已经悄无声气地拿到了面前这个挟制犯手里的枪。
他的枪膛内人弹比对方多,吴尘一边朝着越野车步行,一边枪击,迫使对方没有昂首的余地。
金发男人多年枪口舔血,本能地朝着车外一滚,被逼退出了大巴车,枪弹射中大巴的驾驶座椅,现在,那椅背多了个洞,冒着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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