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酱棒骨[第1页/共3页]
棒骨进冷水整锅加热,血沫比设想中要少很多,撇去上面的一层,放进料酒和陈皮。
一盆棒骨大抵有六七根的模样,个个肉质丰富,肥瘦均匀,骨髓肥满。
“嘿嘿,我先去洗手”
不过“无所不能”的沈何夕也有一点小烦恼,何勉韵能供应给他充沛的糊口费,每个月六百磅的零用钱充足让她过得相称津润,可她骨子里毕竟不是只要十七岁的无知少女,不管在那边本身能赡养了本身才是最首要的。
“棒骨配米饭!嘿嘿嘿~”
让沈何夕手痒的很。
亚瑟、弗雷德和凯瑟琳像是被装在篮子里的小奶猫,被放在她的公寓门口。
说的就是沈何夕呀。
这些不晓得尊老爱幼的家伙,真是太讨厌了。
绝!对!不!要!
宿世,她用了八年的时候走遍了天下粹习厨艺,囊中羞怯的时候就找餐馆打工,或者干脆玩弄一个小小的食摊。
“Cici明天有好吃的肉么,你会做中餐馆里的丸子么?”
“敬爱的小夕,我和哈特先生要去德国一趟,家里的保母抱病了,只能让他们在你这里度过两天的周末。我晓得你必然能强大到让他们成为女王的骑士。
长得好,身材好,厨艺好,学业也这么好……感受脾气也很好。
之以是用淘米水,是因为沈何夕焖了一锅大米,洗完了米的水干脆用来洗肉好了,弱碱性的淘米水有助于血水更快地析出,带走棒骨上的脏东西,趁便更好地去除腥味。
沈何夕生来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从十七岁前的课文到十七岁后的食单,看过一遍就能记着八成,看两遍就再也忘不了了。
小火慢煮了快两个小时,骨头中的油脂都融进了汤里,老汤中本来就有的调味料和香气渗入了骨头。增加的那点料酒能消灭肉类仅剩的那一点腥膻气。
揉揉头,好敬爱。
瞥见田婉孜这副生不如死的模样,沈何夕想起十几年后的一个风行词――“跪舔”,不过对方跪舔的不是本身,是排骨。
找一份兼职事情,已经提上了沈何夕的行事日程。
以是,在腐国想要吃棒骨这些东西,要费大力量呢。
更何况……再次在一家餐馆里靠本身的技术赢利,这是被她从重生的那一刻起就完整被摒弃在她的生命以外的。
逻辑才气超强,了解才气绝佳,英语程度完整不影响辩论程度阐扬的异国小女人?
酱棒骨用的是猪腿骨,在腐国人眼里这是让人完整提不起食欲的“枢纽与骨骼”,沈何夕在亚洲超市里买到的时候就连几个黄皮肤黑眼睛的都投来了不解的视野。
今后再找田婉孜当狗头智囊!我的姓就倒过来写!沈何夕的内心在吼怒。
事情的事情还没下落,费事已经打包上门了。
“还好啦,多学点没坏处。”
亲妈也是坑货,咋办?
田婉孜看着沈何夕一脸板滞,终究忍不住笑了起来:“老沈你发楞好敬爱咧!”
她绝对不要再让本身的手变成厨子的手。
“这几个……”田婉孜指了指几个人为看起来不错的,“老板不太喜好黄种人。”
中国餐馆?
有些平淡的人在精确的时候做精确的事情,让本身成为学霸。
沈何夕毫无前兆地被田婉孜抱住……对方用那双肉呼呼的,还不晓得有没有洗净油腻的手,狠狠地揉了揉她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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