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淑女与强盗(1)[第1页/共4页]
萧十一郎道:“哦?”
沈璧君的脸又红了,真恨不得将这条腿锯掉,她冒死将这条腿往内里缩,但萧十一郎的眼睛却连一刻也不肯放松。
萧十一郎道:“不能。”
他嘴里说着,竟真的自腰畔拔出了一把刀。
想到明天早晨的那碗汤,汤中的眼泪,她的脸就不觉有些发红,垂下了头,才低低地接着道:“明天早晨真费事你了,今后我必然会……”
但红肿却已伸展到膝盖以上。
沈璧君颤声道:“我本来还觉得你是个君子,谁知你……你……”
萧十一郎已走了出去。
萧十一郎道:“你走得归去么?”
此次沈璧君并没有抵挡,她仿佛已认命了。
她本身也不晓得本身怎会有这类感受,他们本就是陌生人,她连他的名字都不晓得,他也没有对她作过任何承诺。
萧十一郎道:“不但人要活下去,野兽也要活下去,野兽虽不晓得甚么医道,但它们受了伤的时候,也会去找些药草来治伤,再找个处所躲起来。”
萧十一郎道:“不能。”
此人的确连看都不肯看她。
他俄然将刀插在神案上,又将那桶水提了过来,冷冷道:“你若想快点走归去,就从速脱下鞋袜,放在这桶水里泡着,不然你说不定只要一辈子住在这里。”
脱鞋子的时候,沈璧君满身都在颤栗,但现在她的心已垂垂安静了下来,感觉统统事并不如本身方才设想中那么糟。
有很多又聪明、又斑斓的女人,嫁给一个又丑又笨的丈夫,还是还是能活下去,就因为她们能够“认命”。
这是为了甚么?
因为在那种时候,一个女人若肯在男人面前脱下本身的鞋袜,那么别的东西她也就差未几能够脱下来了。
奇特的是,他为甚么恰好要教人感觉他不是个好人呢?
有很多人都有种很“奇妙”的看法,感觉男人若不认命,能抵挡运气,就是豪杰豪杰。
此人到底有甚么弊端?竟会看不出她的斑斓?
沈璧君带着笑道:“早。”
这句话真的比甚么都有效。
但就连她的丈夫分开她的时候,她都没有现在这类感受。
她竟然会在一个陌生的男人面前洗脚――她只但愿这是场恶梦,能快些畴昔,快些忘记。
沈璧君足踝上的伤口并不大,只要红红的一点,就仿佛刚被蚊子叮了一口时那种模样。
萧十一郎道:“我并不是君子,却也没有替女人脱鞋子的风俗。”
沈璧君笑道:“想不到你的医道也如此高超,我幸亏遇见了你。”
这时他已经选出了几种药草,摘下了最嫩的一部分,放在嘴里渐渐地咀嚼着,仿佛在咀嚼着它们的滋味。
莫非他已不辞而别?
沈璧君道:“明天早晨……”
萧十一郎道:“因为这处所是在半山上,因为拉车的马没有一匹会飞的。”
一小我若能将本身的脚舒舒畅服地泡在热水里,他对很多事的设法和观点就多多极少会窜改些的。
萧十一郎不等她说完,就已打断了她的话,冷冷道:“我最喜好别人酬谢我,不管用甚么酬谢我都接管,但现在你说了也没有效,以是还不如不说的好。”
萧十一郎渐渐地将那捆药草解开,细心选出了几样,投入水里,用一根树枝渐渐地搅动着。
沈璧君忍耐好久,终究还是忍不住道:“你……你为何要……要带我到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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