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暨完本感言[第1页/共4页]
李棣别的还要去撒马尔罕祭扫俱兰公主之墓,这也是李庆安二十年的心愿,除此二者以外,另有第三件事,就在拔焕城。
“能够,殿下请随我来。”
粟楼烽城就是畴前的粟楼烽戍堡,戍堡还在,但已经成为军队教诲设施,是安西新兵参军必须观光之地,新粟楼烽城在戍堡北面约五里处,十年前修建而成,是一座有两千军队驻扎的上等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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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不见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
有书友说,老高的新书如何和《王谢》略有点类似,实在前面已经提到了,当时考虑了两个思路,《王谢》是此中一个,而此次写的《皇族》就是别的一个思路了,不写争霸,写故事策画文,当然,情节和《王谢》一点干系都没有,只是配角的背景和《王谢》有点类似。
高雾在父亲归天后便辞去了军职,在龟兹为父守墓三年,她毕生未嫁,辞去军职后被李庆安封为安西公主。
三千军队的到来,使粟楼烽城立即热烈起来,驻军郎将席骏前来给李棣见礼,“末将席骏,拜见晋王殿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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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钻进了马车,这时,李棣打量了一下远处,他远远瞥见了一座城堡,便对军队大声令道:“火线是粟楼烽城,大师进城歇息一日,明早解缆1
老高写的几本书题材都是争霸文,一个七十年代的人写争霸文,考虑的必定是一种公道性,配角身居高位后,一言一行都要合适他的身份,能够说是他的身份将他的脾气监禁住了,也将老高文思监禁住了,他是一个霸主,他每一个决定都干系到千千万万人的性命,他不成能再亲率两百马队去偷袭敌军大营,君子不立于危墙就是这个事理,如果他那样做了,要么他是脑残,要么作者是脑残。
老高为了让李庆安亲征回纥,不吝让李嗣业身故,还美其名曰合适汗青,实在也是无法,这也是玄幻文受欢迎的原因,因为永久是配角一小我在拼斗,他们寻求的不是权力,而是毁天灭地的本领,一巴掌毁掉一个星球,权力算个毛。
但写到中前期的时候,老多发明仿佛又走上了老路,人物变得古板,只要情节在走,李庆安落空了刚开端那种萧洒自如、称心恩仇的灵性。
实在老高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做一名职业写手,做本身喜好做的事情,而不是整天看老板的神采(老高因上班时候偷偷写《天下》,曾不下三次被老板当众怒斥,那种感受真的很热诚)。
老高从06年写书,到现在也只能算起点的二流写手,有点悲剧,只哀告我的读者能够持续支撑《皇族》,订阅投月票,能让《皇族》像天下一样,有个好成绩,那样老高就不消去看老板神采,能够用心码字,一天更新万字不成题目。
席骏点了三百马队带着李棣和他的亲卫向北一起飞奔而去,半个多时候后,马队队约奔行了五十里,来到凌山山口,这里有一根石柱,上面曾经是烽火台,但十五年前烽火台已经裁撤了,大石下有一个一人高的山洞,本来内里填满乱石,现在也清理出来了,李庆安封这根石柱为圣石,四周已用铁链包抄,不准人等闲靠近,并专门修建一座戍堡,保卫这座圣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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