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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私生子[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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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样。嫣嫣,你看我是不是变标致了?”林依蓝双手撑着下巴在她面前转了一个圈,眉飞色舞的。白慕嫣无法的摇点头,说:“是,你如何俄然返来了?”

“大中午的吃烤串,你也真是够了。”白慕嫣无法的摇点头,也拿起一串烤翅啃起来,林依蓝虽说是大师闺秀富三代权二代,但是从她的身上底子看不出来任何白富美的那种顾影自怜。

林依蓝是她最好的闺蜜,没有之一。

“恩!”每天慎重的点了点头,开端磨磨蹭蹭的穿衣服,当白慕嫣统统清算安妥看到每天哎呀哎呀的一边感喟一边提裤子,她无法的望天,然后抱过他三下五除二的给他穿上衣服,拿上钱包和钥匙手机就直直的冲下楼。

她除了一颗喜好顾子渊的心,另有白慕嫣一个姐妹陪在身边,除此以外的,仿佛一无统统了吧。

第二天一大早,白慕嫣就被林依蓝的夺命连环催给炸醒。手机铃声不断地在耳边跳动,白慕嫣愤怒的将枕头压在头上试图隔绝那让人闹心的铃声。

“夫人,白慕嫣在外洋生下这个孩子今后就一向照顾他,这么多年来仿佛并没有让阿谁孩子认祖归宗的筹算。”阿谁黑衣黑裤的人将手背在身后,脸上冷酷的没有一丝神采。

固然感觉有些不当,不过白慕嫣还是听话的调转车头。

林依蓝坐了几个小时的飞机,白慕嫣筹算先带她去吃个饭,然后找个住的处所。车子往闹郊区开畴昔,林依蓝眼神一晃,白净苗条的手指搭在白慕嫣的胳膊上,说:“嫣嫣,去我们A市大学吧,我想去尝尝那边的小吃街是不是仍然那么好吃。”

穿戴几千块的名牌衣服坐在街边吃烤串,这类事情恐怕只要她无能得出来吧。

毕竟,莫家并不是甚么不三不四的人都能混出去的。

五年了。

“恩?好啊。”林依蓝一头栗色的短发在阳光下非常刺眼,她嘴里正吃着烤翅,含混不清的答复。然后一口咬着烤翅,一边大喊:“叔,再来三十串!”

每天吐了吐舌头,跳进白慕嫣的怀里,仰着头看着她,反复了一遍刚才林依蓝在电话里说的一大长串话,然后看到白慕嫣气急废弛的跳下床穿衣服,她一边提着七寸的高跟鞋一遍清算着本身的及腰长发,还不忘给每天说话:“每天,你快点起来本身穿衣服,我们顿时去机场接你依蓝阿姨,不然待会儿她会杀了我的!”

每天抱着林依蓝的大腿往上蹭:“当然啦。每天但是要长得跟皇阿玛一样的高的人!”每天趾高气扬的仰着头。

没有美国。

莫家很大,在闹郊区的一种豪宅里,莫母紧紧皱着眉,她面前是凉掉的一杯茶,穿戴青花瓷纹身的旗袍,她端庄文雅的坐在宜家的真皮沙发上,温和的灯光撒在她的脸上,面前站着一个黑衣黑裤毕恭毕敬的人。

“干妈好!”每天笑嘻嘻的将手放在林依蓝的头上扯她的头发,看起来跟林依蓝很熟稔的模样,九点钟的时候温暖的阳光洒在全部机场大厅,四周人来人往,白慕嫣看着林依蓝抱着每天,俄然感觉这就是现世安稳光阴静好了吧。

你们越好一起闯天下,越好是对方儿子的干妈,你们设想好的将来里都有对方的存在,那是任何爱人或者男朋友都不能对比的一小我。白慕嫣称之为闺蜜,但是林依蓝大手一挥,说,因为你是我最好的姐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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