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再见[第2页/共2页]
歌声让人听得如痴如醉,当歌声停止时世人才反应过来,方才竟然是风神大人亲身降下的天籁!
坐在酒馆屋顶的温迪将竖琴收起,一片蒲公英花瓣也悄悄落入他的掌心,自言自语道:“明天必然会更好的,对吧?”
温妮莎分开了,将空间留给了唐天和艾莉丝两人。
唐天晓得温妮莎送他这个是甚么意义,她也但愿在有生之年能够和本身再次相见。不过唐天没有突破她这个有些不实在际的胡想,他本身都不肯定本身可否醒来,就算醒来恐怕也是物是人非了,人类的寿命太太长久,人的平生对于天下来讲只不过是一瞬之间。
“不不不!风车菊才是真正的风之花。风车菊会随风转动,轻风不止,那它便永不断歇。这恰是巴巴托斯大人的精力意味。风之花必然是风车菊!”
敬爱的朋友
“咦?莫非只要我一小我以为风之花是钩钩果吗?”
“本次风花节的风花节之星是——”温妮莎从盒子抽出一张纸条,用心拉长调子。
我牵着你的手
“这是我的信物,你拿着这个能够随时来找我。”
“是谁轻抚你带伤却又刚毅的面庞
“啊,是呀。它承载着我太多的回想了。”唐天有些怀想地看动手中这株小小的蒲公英。
温妮莎顶着一双庞大的黑眼圈向世人宣布道。自从回到蒙德后,这是她第一次走出办公室。没日没夜的批阅文件,就连小麦色的肌肤也遮挡不住稠密的黑眼圈。如果不是元素力的滋养,她早就猝死了。
在高天之上
带你走进夜晚华灯
“唐天!”
沉默了一段时候,艾莉丝故作轻松地说:“哎呀,看来我们的路程要停息一段时候了。不过不消担忧,我很快就会回到你的身边。到时我们必然要走遍提瓦特大陆的每一个角落。”
艾莉丝看了一眼唐天手中的蒲公英,说:“它就是你心目中的风之花吗?”
大师一大早就来到了广场,手里捧着各式百般的鲜花,有蒲公英、风车菊、小灯草······,他们会因为别人手中的鲜花和本身分歧而面红耳赤地辩论。
“正统的风之花必然是蒲公英!我曾曾曾曾爷爷就在他的回想录中写道“漫天飘飞的蒲公英花就像无可对抗的波浪冲散了暴君腐朽的统治,这是我此生见过最斑斓的风景。”以是蒲公英必然才是真正的风之花。”
拂晓划过黑夜,又是极新的一天。明天的节目是风花节中最首要的部分——风花典礼,向风神大人献上风之花。
在小溪边
“嗯,再见。”
很久,唇分。
“······嗯,感谢,我会好好保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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