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01 诺森[第1页/共3页]
伊尔萨斯很君子的一小我,他没有久留回身拜别,乃至没有跟她多说话,估计是考虑到对方没穿衣服不便利。
哇,竟然给她送食品来了!
很多事情老是越描越黑,陶蔚干脆不睬会他了,当真揣摩起来,这只叽叽兽要如何措置?
部落里,雌性是很贵重的,兽人胆敢对她们不尊敬,轻则被惩罚,重则赶出部落。
看他灰溜溜的跑了,陶蔚内心松了口气,就算是在本身的部落也不是万分安然的呢,啥时候才气够盖屋子具有本身的浴室啊……
待他们靠近圈套方位的时候,罕德鲁动了动鼻子,“我闻到了血腥味,能够有猎物!”
头一次干杀鸡这类活,还真有点无处动手,绕是陶蔚曾经见地过现场版,但本身动起手来可不是那么回事。
罕德鲁和奇肯带上本身的骨刺,虽说兽人们早已进入石器期间,但他们的兵器很罕用石头做成。因为他们惯常利用的是近似于长毛的东西,长而锋利,能跟猎物保持间隔的同时伤到它们。
那兽人却没有要走的意义,他拍拍胸膛, “我就在这边泡澡, 不畴昔你那边。”
“刚才真是多谢你。”
吃的时候先是用水泡开,弱化咸度,在跟着米饭等一起蒸着吃。想必滋味还行,不过前提她得具有主食,米面甚么的还没见到影子呢,或许红薯是个不错的挑选。
那圈套不过比人高一点,略微大点的野兽都困不住,别没有被木刺刺死,来个绝地反攻,那就悲剧了。
估计是被他们倒立的木刺给伤了腹部,这么高跌下来应当摔的不轻,长林兽已经不如何转动,哼哼唧唧,中气不敷。
陶蔚啥都没有,只能把一根木棍削尖了,充当临时兵器,大多时候是拿来探草丛的。
“好大一只叽叽兽啊,够你一人吃上很多天呢。”
现在手头只要一味盐,再没有其他调料,做出来必定是死咸死咸香味不敷,但这会儿没有其他可抉剔的,能让它稳定质就充足了。
不过弄得这么咸,再把它烘得干干的,必定利于保存。烘烤过后还要在太阳底下晒上几日,直到它硬邦邦,像根柴火为止。
随后用小刀把野鸡一点一点切成四瓣,找来草绳吊挂在树枝上,等它沥干水。再拿出粗盐细细涂抹满身,每一处都不放过,把鸡肉里的水分全腌出来,这时候再把它拿到火上烘烤。
兽人的鼻子是很活络的,陶蔚闻声这话顿时欢畅起来,“那我们把稳点。”
再如何炒着吃、煮着吃,这么大块头一小我也要吃上好几天,雨季就快来了,到时吃了上顿没下顿,要如何保存它才是紧急的。
“是长林兽!”
他利落地扯来藤条,把长林兽绑起来,用一根粗棍子穿畴昔充当扁担,能够和罕德鲁一人抬着一边。“我们从速分开这里吧。”
这会儿也顾不得本身才刚到手的猎物了,能不能安然逃脱,都是个题目。他是个瘸腿兽人,而奇肯年纪老迈,陶蔚更是肥胖到一巴掌就能被呼死。环境不妙啊……
呵呵,这厚脸皮的, 就这么一条河, 还分甚么这边那边,明摆着要占便宜。换成其他雌性赶人, 他万不敢这么做的, 也是看陶蔚脾气好,不敷凶。
“谨慎!”罕德鲁惊叫起来,三人从速凑在一块,浑身防备。
陶蔚打量它红色的外相,俄然感觉有点眼熟,阿妮塔身上那件不就是这类吗?兽人本身就很敏捷,而被兽人称为敏捷的,又是如何一种速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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