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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离开[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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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侏儒的两大种族,可惜在人类国度的形象截然分歧,凌风都有些怜悯面前这只矮小的地精了,如果他真的以为人类对地精非常友爱的话,等他到了人类的国度,或许就会晓得,甚么叫做绝望了。

人类的天下观里,地精就是贪婪,怯懦怕死,脆弱无能,矮小,丑恶的侏儒,除了脑筋矫捷一些,能够缔造出一些希奇古怪的玩意儿,说实话,一个地精如果呈现在人类的天下里,绝对会被扔进粪坑里。

对方好歹也帮过他,带他分开了丛林,总不能以怨报德吧?

“真是个蠢货!”蒙奇点了点拐杖,明显对凌风迷路如许一件小事而感到不屑。

“卧槽,指南针!”凌风眼睛都瞪直了,在蒙奇的手中,真逼真切,完完整整的躺着和宿世差不了太多的指南针。

“如果你能获得地精的帮忙,那么你做任何事情,都将会非常的轻松。”

“以我高贵的地精身份,莫非还不能让他们出兵吗?”蒙奇一脸的自傲,“地精族已经数百年没有迈入人类的领地了,几百年的热忱,我信赖人类会帮忙我的。”

“我迷路了,你把我带出丛林,然后我给你说如何去翡翠王国的都城黄金城,如何?这但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在宿世,指南针早就烂大街了,但在这个天下,是底子不存在指南针的。

凌风活动了一下筋骨,看着面前这个矮了大半截的地精,他在想是不是把对方绑到齐齐哈部落去,不过这类设法只是一闪而过,就被他抛诸脑后。

“地精没有强大战役力,不会修炼负气,更不会懂邪术冥想,但地精有着不输给人类,乃至是超越人类的聪明,在无数次的调查中,都很好的证了然这一点。”

起码凌风之前是那么以为的,至于现在么……

但在书中,还对地精有一个更加详细的描述:“地精是傲慢而怯懦的种族,这两个致命的缺点,常常会让他们送掉性命!”

“好吧……或许你的设法是对的,呵呵……”凌风已经料想到这只地精的结局了,“对了,你还是先容一下你本身吧,巨大的地精中间。”

“对,你说得很对,巨魔的确不配统治巨大的地精,他们应当为地精打工才对。”凌风望着绿皮并且只裹着一层烂衣衫的地精,嘴角划太轻微的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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