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魔剑》[第1页/共2页]
对于写小说要不要纲领,网上众说纷繁。
“不错,这个故事还能入眼,情节方面老套了一点,不过还是很热血的。”
陈时奕写好了故事,下一步就是找个平台公布。
不出不测,出不测了。
天子礼贤下士、三顾茅庐终将他请出(朝廷鼓吹的是如许,至于详细是甚么环境晓得都懂)。
趁着笔感,陈时奕直接开端创作第一部长篇小说。
不过,对于一件事物而言,有人喜好就有人不喜好。
在敌军追击下,小兵慌不择路地逃窜,不出所料逃到了一处绝壁峭壁,一个没重视直接掉了下去。
当然,因为原笔墨数就很少,陈时奕也是第一次写小说,以是他写的也是短篇。
这当头一棒让陈时奕复苏了。
农夫成了一个小兵,魔罐成了一把魔剑。
……
时候回到现在。
大仇得报,那天选之子归隐泰岳,人间也传播出泰岳神仙的故事。
“附和楼上,这个故事好就幸亏那种给人的热血感。”
的确,在没甚么灵感的环境下,同人文是很好的挑选。
实际糊口也是如许,对于某些事情,分歧人有分歧的观点,随波逐流、人云亦云只会害了本身。
对于陈时奕而言,他感觉需求纲领那就写纲领。
小小小说,拿捏!
那农夫没想到的是,那罐子里装着一个恶魔。
等小兵醒来,环顾四周时发明树根上面有一个平台,平台里边仿佛有个奥秘洞窟,内里闪动着奥秘的光。
以是陈时奕就在洋柿子小说上传了本身的第一篇小说。
没事,放下品德本质,享用缺德人生(?)???)咕嘿嘿。
在法理以内,你感觉该如何样就如何样,对峙本身的设法就好。
只要本身对于某部小说、某部动画、某个电视剧电影的情节有本身的设法,这就是写同人文最好的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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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不出不测埠被魔剑勾引,解开了封印,最后被魔剑带上绝壁。
……
固然他没多少文明,但春秋所带来的热血加成让陈时奕在描述剧情时如有神助。
……
至于第一件事嘛,和程乐乐相干的动静呗。
厥后,阿谁小兵成为了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忌讳。
想是一回事,写出来又是一回事。
那天选之人是阿谁小兵相依为命的亲弟弟,哥哥出征未归,小弟昂扬图强拜上仙山,想学成以后出山诛杀魔君为兄报仇。
该故事首要讲的是:15世纪,一个农夫在农作时不测获得了一个黄金罐子,为了发财,那农夫把罐子用衣服遮住偷偷带回了家。
前面的故事就环绕农夫与恶魔、人的知己与欲望展开。
固然“我不要你感觉,我要我感觉”这句话有那么亿点点尬,但此中也确切有值得沉思的处所。
固然故事有点老套,但还是能够一看的。
那天选之人受命前去魔域——忌讳魔君的地盘。
魔君和泰岳神仙的兄弟情,两人的交兵都很惹人入胜。
在情感镇静之下,陈时奕感受写小说也不过如此,自傲心爆棚。
最后,那小兵的残魂和弟弟道别化作青烟消逝。
对于萌新作者而言,没甚么自傲写长篇作品的环境下,先写一部短篇小说是非常合适。
那边面是一把剑,一把魔剑,一把勾惹民气的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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