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傻子?疯子![第2页/共2页]
两人此前的对答回荡在世人的耳前,只不过,比拟之前的嘲笑,这时候他们却再也笑不出来,因为他们清楚,陈锋并不是开打趣,这把刀,真是用来杀人的……
并且还是一个团伙。
不过,仅仅只是威胁,远没有达到惊骇。
一旁的隔间不时传来一些尖叫与抽泣声,以及男人厚重的喘气声。
陈锋嗅了嗅鼻子,闻到了一些刺鼻的味道。
黑夜是殛毙的时候。
在季世,杀人与被人杀,这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件事了。
“你觉得你是甚么东西?你见过血吗?见过死人吗?杀人?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家伙还敢大言不惭。”
职业者。
阿宇看到了陈锋的目光,他嘴角咧起一丝奸笑,用枪比在陈锋的头上,恶狠狠说道:“看甚么?从速给我出来!”
“小子,识相点把手举起来,乖乖听话,也许还能多活一段时候。”阿宇一幅盛气凌人的姿势,服从马彪的号令,他伸手摸向陈锋的身材。
至于这小我对于本身有没有歹意,陈锋到没有多大的感受,他只想找一处藏身之所,现在既然有人主动帮手,他也很情愿接管这类安排。
阿宇撇撇嘴,眼神就像是看一个傻子,他把剔骨刀递到了陈锋面前,大笑道:“刚才拿枪比着你,也没见你这么狠啊!”
门开了。
察言观色。
贼窝。
在墙角的位置,乃至另有一些散落的胳膊和腿部肢干,上面满盈着清楚的啃痕。
在对方眼中,陈锋感遭到了一些对于生命的轻视,他们每小我手上都沾过鲜血,人的……鲜血。
阿宇睁大了眼睛,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直到死他都不明白,刚才到底产生了甚么?
“杀人。”
在季世糊口了那么多年,陈锋早已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差人?他嘴角咧起一丝讽刺,对方驼着背、耸着肩,走路更是一摇一摆,与其说是差人,更不如说是一个二流子。
“搜搜他的东西,有效的留下,没用的的全扔了,老端方,脱光扔一边,别饿死就行!”马彪语气有些慵懒,对于他而言,陈锋不过是一块肉食,底子不值得他多么存眷。
除了一些变态到极限的体质,这句话合用于任何生物。
“杀人?你倒是杀一个尝尝……我他……“
生命只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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