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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结束与开始[第3页/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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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哥,你还是单身么?”

他叫梁程,他是一头僵尸。

“秀甚么秀?头儿缺钱的话,我会不给么?当初要不是有头儿布施我早回故乡蹲着了。”

东方人面孔的吸血鬼,再加上冰冷肆意的脾气,搭配上高节拍的血腥刺激故事,市场反应很不错。

难不成,是因为不美意义么?

当一小我的生命将近走到绝顶时,常常最喜好做的事情,就是回顾。

邓歌撇撇嘴,回身,看向了另一侧,当即有些欣喜道:

说抱怨,还真没有,毕竟,大师能够说都背叛了初志,但唯有头儿,却一向死守着本心。

“味道如何样?”

很快,

因为漫画故事里的风四娘,是一个做事很不守端方的女人,她开着一家倡寮,分歧的系列里,她就是在分歧的都会或者是分歧的年代开着本身的倡寮。

能够说,邓歌现在的胜利早在当初还在事情室时就闪现出了征象,他的这部以吸血鬼为主题的漫画,在当时事情室的销量上排行第二,仅次于头儿的《魔丸》。

不管是在剧情上还是在画面上,都近乎是无可抉剔,能够说,以纯粹的可骇扭曲的本质,吸引了当初的一多量受众,连邓歌的《吸血鬼阿铭》在热度上都被《魔丸》压在了上面。

最为纯澈的干系,才最值得回想,不管现在大师成绩凹凸,混得吵嘴,谁也没法去扼杀在阿谁五年的光阴里大师意趣相投的交谊。

“头儿如何会画这类作品出来?”

画像中,一个风韵绰绰的女人依托在门板边,粉面含春,一身与和服很类似的装束,恰到好处的暴露了一部分的肌肤,足以让大部分男性心猿意马。

“我们现在也过得不错。”邓歌自言自语着。

在其面前的画中,是一个背着木料的樵夫,樵夫很精干,看起来也很浑厚。

当年,因为兴趣爱好相投而堆积在一起,并肩走过了五年风风雨雨,终究却敌不过实际的没有不散之宴席的定律。

但此时头儿的模样,却已然是一具骨架的即视感。

邓歌咬了咬牙。

头儿说大师当初因为喜好可骇血腥的题材才堆积在一起的,他不想玷辱了大师的初心。

邓歌伸手摸到了门口墙壁上的开关,翻开了灯。

“对不起…………”

如果不缺钱,遵循头儿的脾气,是不会画这类轻口味的漫画的。

……………

秦思宇没好气地瞪了一眼邓歌,怼道:

灯并不是很亮,在上头分为三盏,都只能收回淡淡的熏黄色的光芒,但也足以将屋子里照满了。

门前面,是客堂,但客堂的墙壁则是被暗色系的墙纸覆盖,给人一种极强的压抑感。

“思瑶,思宇,你们来啦。”

在看到这幅画时,秦思宇的双手开端了颤抖,因为这幅画中的人物,来自于他的创意,这是他的一部长篇漫画中的配角。

在见到这些作品后,邓歌的眉头皱得更短长了,他有些不满,本来他以为头儿一向是死守着原则,不忘初心,哪怕赚不到甚么钱也没法着名也在所不吝。

也是以,这个角色,有很多的女粉丝。

郑凡缓缓地闭上了眼,

《魔丸》《砍柴人》《吸血鬼阿铭》《瞎子北》《风四娘》《侏儒薛三》《僵尸的血》

“我是不想变了,有些东西,有些口味,既然喜好了,就只想一门心机地一向喜好下去,不想变,也懒得去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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