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夕阳下[第1页/共2页]
三碗水换了衣裳,也都是花朵似的小女人,就是有些拘束。
离得远看不太清楚,待到略微近些,小巧认出来,那走在前面的,骑在白顿时的恰是路上碰到的少年!
小巧看一眼天气,已近傍晚,她挂念着母亲不想走远,就道:“将近晚膳了,我们先到这四周逛逛,明日一早趁着风凉我们再往远处去吧。”
只是她尚未长成,个子矮小,被两个高大健硕的婆子挡着,想看也看不到。
琳琅眼睛一亮,她早就看上小巧的刺绣工夫了,虽说小堂妹只要十二岁,让她绣屏风有些难为了,可琳琅天生就不是婆婆妈妈客气的人,诚恳不客气地说:“那敢情好了,我不喜好花鸟鱼虫的,你给我绣个八扇博古的,我摆到书房里。”
小巧没有再往上走,她站在半山坡上极目四望。此时金乌西沉,片片红云映红天涯。一丛丛杜鹃花在轻风中摇摆,带起层层红浪,与天上的云霞交相辉映,站在这里,只觉浓云蒸腾,天上地下都是一片金红。
小巧正想再问,却见那林子里一前一后走出来几匹马。
自从金媛在龙舟会上闹出那么一出,小巧直觉上她和许庭深已经没有干系了,现在听琳琅提及来,这才认识到,非论宋氏和金媛是如何想的,也非论哥哥金子烽在中间做了些甚么手脚,她和许庭深自幼订婚都是不争的究竟。
就是阿谁许庭深?
小巧却看向不远处的林子,问道:“那处林子里可有猎物?”
传闻这里没有野味,小巧有些绝望,可听到野猪,她的精力头立即来了。
却听一旁的琳琅偷笑:“还觉得他不是来西岭的,没想到在这里又碰到他。”
小巧笑着点头:“好哩,我明天就开端绣,包管不会迟误四姐姐过嫁奁。”
金顺媳妇传闻两位蜜斯要出去,就让先前来过的两个媳妇子跟着一起去,免得蜜斯们迷了路。
王二媳妇道:“这里来往的人太多了,野物不来这边,倒是雨后林子里有的是菌子,用这新奇菌子煮汤炖肉,那味道鲜美着呢,打猎要到山前面去,过了雾亭就能猎到各种野味,春季里二爷和五爷还猎过一只大野猪呢。”
小巧一愣,本来在别人眼里,她也是订了亲的人了。
小巧猎奇,她喜好看古铜色皮肤的少年,如果这少年不是那么冷傲就更好了。
看他们这副打扮,明显也是来林子里打猎的,没想到林子里没有猎物,只能白手而返,难怪这少年满脸不欢畅。
两个媳妇子和几个丫环也撵上来,王二媳妇指着不远处的一片果树说:“那边的果树都是金家的,这时候另有些早,比及春季里才是最好的,有山查、核桃、柿子另有枣树。”
琳琅早就惦记取内里的美景,没等小巧说完,就拉上她走了出去。
“这才像是服侍蜜斯的模样,也才配得上你家蜜斯给你们改的新名字。”琳琅不但遗传了聂氏明朗的长像,脾气也带着聂氏的利落俐落。
王二媳妇和桂嫂子看到有男人,赶紧护住两位蜜斯避到一旁,挡在她们前面,唯恐被这些不知来源的男人看到惹出事端。
“野猪?这里另有野猪啊?”
想到这里,小巧长松了一口气,她还只要十二岁,她另有很多事情要做,婚姻大事最好晚一些,再晚一些。
杏雨把她们按住,用香肥皂搓了又搓,洗涮得香喷喷的,这才规复了本来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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