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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遇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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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巧遇书生[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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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隽俄然道:“诚恳说,我年纪虽比你大十来岁,门弟比你差些,不过人还是不错的,你今后跟着我,最起码能够像现在如许清闲欢愉,无拘无束。”

萧绰俏脸‘腾地’通红,她啐道:“谁看上你了?你此人如何这么自恋?我只不过怕你现在就死了,没人送我回辽国。”

萧绰道:“好吧,兔子先给我。”

萧绰把笔递给墨客,道:“茫茫山野郊野,明显一只野兔,你非得说是你家仆人的宠物?你不会说你家仆人在这荒漠中遛兔子玩吧?如果在平时我如何会和你计算一只兔子?但是明天不可,我必必要把它抓住烤了吃了。”

墨客道:“那好吧,女人且稍等半晌,我去去就回,好吗?”

他的皮肤很白,因为皮肤白,俊美的五官看起来便份外光鲜,特别是双唇,几近像涂了胭脂般红润。但他边幅固然美,却涓滴没有女气;特别是那双眼睛,看起来既聪明又高傲。

萧绰才没有闲心和他闲谈,她现在只体贴这只兔子,她道:“看来这兔子跟你很熟,或许你说得没错,它确切不是野兔,确切是你们家仆人的宠物,不过,我现在想要它,多少银子?你给个价吧!”

他年纪在二十多岁,身高近七尺,偏瘦,穿戴一袭绣绿纹的紫长袍,外罩一件亮绸面的乳红色对襟袄背子。袍脚上翻,塞进腰间的白玉腰带中,脚上穿戴白鹿皮靴,能够是为了便利骑马。

萧绰也不睬他,把笔塞到他手中,又去捉那只兔子了。那只兔子见到墨客竟然不跑了,刚才的响动或许是吓到它了,它现在躲在草丛中,一动不动。见萧绰过来,却俄然蹿到墨客面前,在他的裤角上蹭来蹭去,仿佛真的很亲热的模样。

乌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美的白玉发冠当中,从玉冠两边垂下淡绿色丝质冠带,鄙人额系着一个流花结。

萧绰姣美的脸上,微微泛着红光,她滑头地一笑,道:“傻瓜,我又不是君子,我只不过是个小女人罢了。”说完她提着兔子向着树林深处跑去。

萧绰道:“休要说大话吧,一个火宫恪就把你搞得差点走火入魔了。”她想了想又道:“你说过江湖险恶的,不过明天我道碰到一件奇特的事……”萧绰明天就把碰到墨客的事儿,奉告了霍隽。

萧绰道:“那恰好一边赏景,一边去往雁荡山。不过最好我们这回走一些偏辟地小道,不要太招摇,不然再碰到火宫恪可就糟了。”

他抱拳低首道:“女人请了,那只小兔乃是我家仆人的宠物,女人请高抬贵手放了它吧!”

萧绰拿着羊毫环顾四周,俄然一道白影如这花树上面的一片梨花一样,飘落到萧绰面前――本来是一个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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