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好马[第3页/共4页]
一夜雨刀过后,春满草原时,两人两马从皮制帐篷里钻出。
李心愫笑得更欢了。
“跑快点!不然我割了你的卵袋!”徐金换了威胁。
走出移星阵小塔没几步,白鬼俄然吠叫着冲向西边,徐金转头望去,月色下,乌黑的白鬼正朝着西城门奔去。
“客岁秋末时,城外仿佛有一头黑狼来过。应当是这一头吧?”城墙上,一名弓道修道者松了弦,与火伴聊了起来。
移开目光后,徐金的视野落在另一匹入道的马身上。一匹黑马。如李心愫的发丝普通和婉黑亮的马鬃,比白鬼更具筋骨感的四肢,使它看起来沉稳而诱人。标价,十万两黄金。
“你对吃肉有兴趣?”徐金惊奇问道。
这一次比上一次快很多,不过几十次呼吸,已离开了红色空间。
其他的马都比较贵,便宜的在一千二三高低,贵的能有三千两。
“太盲眼了。”徐金恼道。十万两黄金,可兑八十万两银子,徐家最富有的时候也买不下它来。
这匹骏马满身血红,不但是毛发,连四蹄也是红的,目露凶光,虽贵了一点,但正合徐金对赤兔的印象。只是徐金没掌控将它驯得服帖。
“挡风刀子的吧。”徐金心想。
肥马确切跑了起来,但是,很慢很慢。羊肉串在肥马火线,今后飘了一点,离肥马流涎不止的嘴还差了一尺半,全不济事。
“嘿嘿,小肥肥,想吃吗?”徐金表示李心愫接过剑,本身则从布袋里摸出一根又长又细的羊肉嚼了起来。
“不等了。它既然冲进了草原,只怕是筹算在草原上过一辈子了吧。”徐金往西城门看了半晌,说道。
而入道的马都没有拴着,全都散放在马厩四周。此中最惹人谛视标,当属一匹金马了,满身金毛,模糊发光,在血红色的落日下格外抢眼。
作为最安然的天城,半壁天的庇护范围并不包含城外。凡白雾所遮,为半壁天的阵法与城规所庇护,白雾以外,自求休咎。
“瘦下来老是会跑的。”徐金说着,牵着肥马与如玉母马,握着李心愫的手,又走进了城门。
飞絮城,草原之城,位于这个天下最大的草原西侧,也叫刀子城,下雨像刀子,刮风像刀子,下雪也像刀子,只要下冰雹的时候像锤子。
“咴!”肥马极不甘心肠吐出嘴里的干草,慵懒地叫了一声。
“咴!”肥马愤恚地叫了一声,跑得更慢了。
“真看不出来,你还是个美食家。”徐金说道。
“愫姐,把羊肉切成一条一条的,必然要细。”徐金紧盯着肥马说道。
李心愫大抵明白了徐金的意义,取案板菜刀切起羊肉来。未几时,一堆颀长的羊肉装到布袋里递给了徐金。
“愫姐,先把羊肉收起来。”盯着肥马,徐金缓缓后退,摇着身后的风干羊肉,并对李心愫说道。
李心愫取出银子投入纳金池中,墙角就呈现了一大堆白符。
这匹马的体格很夺人眼球,但也就仅此罢了。它脖子上挂着的标价,不过六百两银子。
徐金摇点头,与李心愫寻了间堆栈住了一夜。飞絮城留宿只需二两银子。
此马极肥,目测有七八百斤不止,遍身米黄色,蹄青色,若不细看,会觉得是匹白马。马头昂扬,像高傲的将军,脖颈肥壮,满身高低更满是肥肉,呼吸时,如猪肚般的马腹一颤一颤,直叫人不敢设想此马要如何才驮得动听。
请收藏本站:m.xnxs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