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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成为此人主角,首战可以放弃[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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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鸟~”俄然呈现的奥玛又吓了他一跳。

这倒是个小小的不测,他摆摆手,表示不要一下逼得太紧。马队都晓得,追逐战的要诣是打乱队形,让对方在逃窜中崩溃,而不是逼着对方逃亡转头一搏。

“弥尔顿车队在甚么位置了?”

有了这三个来由,谁还管弥尔顿的死活?一个连骑士身份都混不上的佣兵罢了。

――――――

实在爱格伯特男爵只是想先找到弥尔顿,看到阿谁大秃顶他才气真正放心。据他所知,那样东西百分之百还在弥尔顿身上,并且弥尔顿很能够并没奉告别人。剿除全数逃兵和逃民,仅仅是种防备手腕。

是以爱格伯特对于大臣暗中交代给他的任务信心实足,独一担忧的是不能全歼那些渣滓军团的人和那些逃民,让事情变得不那么完美。

沈言发誓,他真的筹办好了!

PS:陆远,记得好久好久之前,我第一次分开博德之门。当时我还只是个粉嫩的新人,一出门就遇见两只敬爱的小狗狗……

“是的,大人,十小我都已经到位。”

当对方喧哗着靠近时,他的弓就瞄在门路的拐角处,稳稳的。他躺着的马车慢悠悠的走着――只要对方一露头,他就能在一秒内定准红点,然后下一秒将利箭精确的送进那家伙的脖子上!甭管他是谁!

如果能够的话,他但愿身上穿的是一身全钢满身甲,感谢!

“我们靠上去,就说他们堵路了,催着他们往前走。争夺把他们的步队拉得更长,让他们乱起来!盯着阿谁大秃顶!”

*****

但是打算没有窜改快,他本身是筹办好了。但他却忽视了疆场是庞大的,影响的前提非常多――比方他拉车的马并不是一匹战马。

比及他发明袭来的那道寒光,箭已经近在天涯,他仅来得及将盾牌横在胸前!

爱格伯特男爵并不晓得,他的重视力一向在被各种事情拉扯着:发疯的马车,血腥味儿,欲言又止的侍从,俄然传来的惨叫声,去拿盾牌的行动――连续串的“小不测”固然进步了他的警戒心,却把他的重视力拉扯的七零八落。

爱格伯特男爵下达号令以后,二十来名马队拥着一个假商队,浩浩大荡的朝弥尔顿车队的尾巴逼去。爱格伯特男爵当然缀在步队前面,这是一个贵族的根基涵养。

沈言好不轻易才把那该死的皮甲套好,顿时感觉放心了很多,再差也是一层防护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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