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哥舒翰(第二更)[第2页/共3页]
不要说在唐朝,就是在全部中国汗青上,能堆积如此之多人才的,唯有汉武大帝能与之媲美。
自此今后,王忠嗣名誉鹊起,赞美声一片,以其杰出的军事才调博得了一场又一场的胜利,倍受人们赞誉。
唯独王忠嗣以为这是天赐良机,唐军应当主动反击,攻打玉川。这发起立时遭到诸将的反对,因为吐蕃赞普亲身到来,集结在玉川的吐蕃军队那是好几万,并且满是吐蕃的精锐,唐军固然善战,也不好打。
这不过是李昌国俄然冒出来的设法,倒是很客观,道出了唐玄宗李隆基一朝的盛况。
“大帅贤明!”哥舒翰对王忠嗣是佩服的。
王忠嗣汲引哥舒翰这事,倍受先人赞美,因为哥舒朝的年纪比起王忠嗣大很多。
语气安静,倒是透着一股不成变动的意味。
王忠嗣有着杰出的军事才调,博得众将的恋慕,他的批阅比起李隆基的圣旨还要管用。
这个出去的大汉就是名垂千古的哥舒翰。他本是长安市中驰名的侠客,任侠负气,解人急难,直到四十岁时,这才仗剑西北当兵,投入王忠嗣麾下。王忠嗣发明他的才调,把他汲引发来,成为王忠嗣的左臂右膀。
陇右节度府,气象森严,唐军兵士扼守,水泄不通。
说到此处,浓眉一轩,仿佛出鞘的利剑,沉吟道:“高仙芝打下小勃律,当然是功德,不过,陛下攻打石堡城的决计更加果断,我不出兵这事有些毒手了。”
他很漂亮,帅气逼人,如果走在大街上,必然会引得无数美女为之尖叫、为之猖獗。
有人能够会说必然是杨国忠,因为他有**之宠为依托;也有人能够会说是李林甫,要不然他不成能把持朝政那么多年……说法很多,却都不对。
放眼全部唐朝,一将而佩四镇之印者,仅王忠嗣一人!
这事没有获得诸将的支撑,王忠嗣却没有放弃,他带领三百懦夫,翻山越岭,日夜兼程,赶到玉川,对吐蕃俄然建议进犯,打了吐蕃一个措手不及,斩首数千。
“是催我出兵,攻打石堡城的吧?”王忠嗣终究抬开端来,敞亮的眼里闪着睿智的光芒。
让空中震颤的脚步声响起,一个身材非常高大,精干逼人的大汉快步出去,脚步生风,威势自成,此人举手投足间透暴露一股豪放之风。
“咚!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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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贵的是,此人有卫霍之才,他崭露头角之战与霍卫病极其类似。
这一年,王忠嗣年仅十八岁。
哥舒翰四十岁才当兵,发愤要干一番奇迹,这事听上去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如果换小我的话,必然会想,我十八岁就打了闻名的玉川之战,打得吐蕃赞普仓促而逃。你都四十岁了,还一事无成,此时发愤,不是太晚了?
帅府外,众将拿到军机,一脸的忧色,快步而去,行色仓促。
因为,王忠嗣出身非同普通,他是李隆基收养的“假子”,也就是义子、干儿子。
“拜访?”王忠嗣的嘴角翘了翘了,道:“此民气机小巧,可对我没用!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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