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输血救人[第1页/共2页]
李哲不为所动,大喝一声,道:“起来,我问你,早上阿谁大郎从我家带来的背包安在,快去找来,越快越好。”
中间的老太医大吃一惊,见李哲拿针在缝伤口,人不是衣服,如何能用针来缝?正要禁止,却见少年朝他招手,老太医赶松散到跟前,少年对他说道:“看好了,下次有如许的伤口,洗濯洁净后,用针就如许缝起来,无益于伤口合好。记着,线用羊肠线,就是把羊的肠衣割下来,晒干用烈酒浸泡,然后便可利用。”
李哲说着话,手上的行动也没闲着,扎伤的伤口不大,十几针就缝完了。李哲取出云南白药,洒在伤口上,然后再用绷带包好,这几个步调李哲做的谙练非常。老太医这时候已经从震惊中走了出来,他信赖,这位小郎君必定是一名高超的外伤医者。
“慢着,老爷爷,我问一下,处默可曾伤着内脏。”
李哲此时没有表情听这些了,他的好兄长身受重伤,已经昏倒不醒。李哲一只手捂住程处默肚子上的伤,一只手摁住他腿上的伤口,腿上的伤口已经被军士用撕下的衣服包扎住了,但是伤口还是汪汪的流出鲜血,程处默身下已经留了一滩的血,李哲身上也是。幸亏没拔掉长枪,不然就真的难救了。李哲向太子李承乾点点头,算是打过号召了,他来自后代可不像现在的大唐百姓对皇家充满畏敬,再说两只手也没闲着,就是闲着也没表情和他一个小屁孩打号召。
说完,也不废话,像拔萝卜一样,双手用力,猛的往上阿谁一拽。只听阿谁“噗”的一声,长枪枪头就被李哲拽了出来,喷出的鲜血溅了李哲一脸一身。老太医从速捂住伤口,老爷子程咬金也从速上来帮手。晓得本身的儿子另有救,他也欣喜若狂,忙活的比谁都主动。李哲从速洗濯伤口,缝合,留下一个小口做引流。如许的伤不能全缝上,万一内里化脓,得从小口里流出来,普通是插管子。
说完,老太医就要分开,李哲一看,从速拦住。
然后才回身对李哲道:“这位想必就是杀死突厥人的豪杰,李承乾这儿有理了,父皇委曲了豪杰,承乾代父皇受过,但愿豪杰莫怪。”
“别啰嗦,先救人。”少年出声喝住了宣旨的寺人,径直朝程处默走来。
少年没有看李哲,蹲下身看了看程处默,转头对跟从的军人道:“速去传太医,救人要紧,先救程家哥哥。”
话音未落,就见几位骑士快马冲了出去。骑士身穿明光铠,簇拥着一名只要十一二岁的少年,那少年初戴紫金冠,身着黄明袍,脚下蹬一双鹿皮战靴。显得极是精力。少年腿一撇就从顿时奔腾下来,骑士也敏捷上马。
“陛下万岁,陛下万岁,大唐万岁,大唐万岁。”也不知谁喊了一声陛下万岁,大唐万岁,刹时喊万岁的声声响彻了大地。少年太子李承乾也是冲动万分,冲动的身子都打起了摆子。
中间的一名家将已经递过来了李哲的背包,李哲二话不说,取出抢救箱,翻开箱子,将内里的输血东西拿出来放一边。然后刺啦一声扯开程处默腿上伤口处的衣服,取出缝合针泡在酒精里消毒,然后拿镊子沾着酒精洗濯程处默的腿上伤口,见伤口洗濯结束,穿上肉线,给他缝合伤口。程处默已经深度昏倒,一针下去毫无反应,仿佛肉不是本身的任人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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