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你是三衙之耻,也是东京之耻[第2页/共2页]
没错,在宋朝只如果民告官或者下级告下级,没有诉状的不管所述事情是否实在,必须先杖责一百。说白了就是官员的一道护身符。
高衙内那里会理睬这些衙役,指着林冲说“对,打他,他前次就打了我和陆谦,陆谦,你说是吧,他不但踢了我的脸,还踢了你的命根子!”
滕府尹再次问道“林冲,你肯定要接管一百杖责?很多铁骨铮铮的豪杰豪杰可都折在这一百杖责之下。”
至于赵势就更是连骂的表情都没有了?这完整就是傻大胆啊!孙定,你保举的就是这类货品?
林冲必定不消想,高俅绝对会下黑手搞废本身。但是这个端方被高俅抵在当下,如何对付呢?
大宋律规定,关于聪慧疯颠之人是免于刑法的,孙定此举就是想让林冲承认本身疯疯颠癫。
实在装疯卖傻如果孙定故意周旋,顶多就是让林冲在粪坑里打个滚,也不至于吞粪这么过分。固然有些恶心和尴尬,但是毕竟能保住命啊。
林冲指着高衙内“你是三衙之耻,也是东京之耻。你这么多年来,干了那么多恶心肮脏的活动,不但让太尉蒙羞,也让对太尉赐与厚望的官家蒙羞!”
这时,大师的目光都集合在林冲身上,等着他说话,不晓得是承认发疯呢,还是情愿挨一百杖责。
高衙内错愕的指着本身。
说完俯卧在堂上,笑着说“太尉如果不放心,能够亲身行杖!”
哇!这一下就火爆了!
哗,这林冲太牛逼了,本来高俅还觉得林冲打通衙役,顶多吃些皮肉之苦,不会伤筋动骨。没想到他还挑明让本身亲身脱手。
高俅肝火勃发,站起家,喝道“小小教头没有在诉状就敢胡乱攀扯欺侮朝廷重臣,府尹大人,论罪是不是该拖下去杖责一百?”
对于用心装疯的人有很多体例,比如吞粪,比如赤身游街,这就即是让你身败名裂,极度热诚。除非是极刑或者是极度重罪,不然很难有人狠得下心,采取装疯的体例回避罪恶。
“衙内说的是,林冲图谋败露以后,负隅顽抗,仗着技艺不但拒捕还逞凶伤人。鄙人和衙内为了保卫太尉大人却被他打成重伤,至今还未病愈。林冲忘恩负义,冒犯军规国法,不杀不敷以停歇八十万禁军肝火,请府尹大人秉承公义为我等做主。”
陆谦当然不傻,这个话题就是把水混淆,搬出军规这个话题,再用林冲拒捕伤人的罪名拉扯住案情向其他方向生长。
“我没疯!我也没诉状,但是我对峙我的控告!”
滕府尹率先觉悟过来,惊堂木一拍,“大胆,林冲,你要晓得歪曲太尉但是重罪!”
“哈哈哈!”林冲扬声大笑,“陆谦,你这个出售兄弟小人,倒也配公义二字?另有高衙内,对就是你!”
全场人目瞪口呆,这林冲是真的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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