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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湖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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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大沙漠禁忌[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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噹!中年之人仓促之间竖起战马刀,想要挡住老戏顶峰一剑,但是,老戏这一剑太强了,剑尖刺在战马刀上,然后穿透了战马刀,一剑刺在了贰心口上。

刚才老戏那一剑,之以是能够刺穿战马刀,不是说战马刀不如他的那把剑,而是战马刀仆人的罡气不可,没法挡住老戏发挥出来的剑罡。

其他两个天外天妙手,另有堆栈的小二亦是如此,看独孤轻风的眼神,已经不是发急那么简朴了,而是惊骇。

老戏现在六十多岁,因为练武的启事,他看起来只是中年之姿,并不是很衰老。

不,应当说左腿只要半截,从膝盖之处就没了,被人斩了一部分。

现在,独孤轻风说他是鬼医的门徒,他们内心徒然发毛了,鸡皮疙瘩般不安。(未完待续。)

因为,老戏的罡气比起战马刀仆人要强一筹。

“公子这话从何传闻?我龙门堆栈仅仅只是一个堆栈,岂会跟沙贼勾搭,你休要争光龙门堆栈。”掌柜低喝道。

“以剑罡刺穿战马刀,嘶,好强的内力,好强大的罡气。”

因为,这些人,毫无原则底线,连魔道人士都瞧不起,羞与之为伍。

剑刃归鞘,老戏走向独孤轻风身后,站在他身边不语,但是,大厅内统统人看他的眼神,充满了慎重。

大戈壁内,最强的权势,便是萧瑟之地,因为萧瑟之地有一个至高无上的强者,一个宗师,此人号称江湖至尊。

就算是魔道人士见到,都悔恨不已,恨不得杀而快之。

修炼到天外天后,修炼上乘武学当然首要,但是,如果本身根底不敷安稳,到了天外天以后,差异就会越来越较着了。

龙门堆栈的掌柜,是一个老头,他看起来很衰老,面色枯黄,目光浑浊,可这一刻他看向老戏的眼神,却多了几分通俗。

这是一个妙手,一个不弱于他们的妙手,如许的妙手,可不能小觑。

大戈壁内的胡匪,称之为沙贼,他们作歹多端,罪不成赦,不知杀了多少好人,踩踏了多少女人。

老戏闻言点点头,体内轰然发作出强大的内力,这股内力比起中年之人涓滴不弱。

罡气越强,发挥出来的招式,偶然候能够徒手硬憾神兵利器,乃至打断兵器。

因为,凭夙妃的气力绝对能够大闹龙门堆栈,就算她没有冲破天外天瓶颈,凭她一手蛊术,天赋前期大美满的气力,杀天外天前期妙手也绝驳诘事。

而听闻,江湖至尊有一个死敌,就叫做鬼医。

但是,老戏的练武根底却极其安稳,特别是内力,论精纯程度,涓滴不比他差。

“是吗?”独孤轻风探手一抓,隔空抓来了一只长椅,坐在上面,然后端起酒桌上一坛酒,喝了一口烈酒后,似笑非笑道:“我徒弟叫做鬼医,这是我徒弟的侍从,他在路上跟我说,徒弟曾言大戈壁内的沙贼与龙门堆栈有勾搭,你说,我是应当信赖你的话,还是应当信赖我徒弟的话!”

“莫非是夙妃!”独孤轻传闻言动容,龙门堆栈掌柜的话,让他想到了夙妃。

当初老谷主的记名弟子,老冀去骨庄找他,可巧他在闭关,没找到他却找了夙妃帮手。

“鬼医?你徒弟是鬼医!”

武功境地踏入天外天后,内力便可凝集成罡气。

江湖至尊之以是占有在大戈壁深处,实在还是因为鬼医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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