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酒馆后巷[第3页/共4页]
现在的格雷戈里,能够说是风声鹤唳,在看似安静的大要下,倒是波澜澎湃。
“早点抓到他就好了,兄弟们也就不消这么累了。”
如此,又将另一个咽喉被钢针刺穿的家伙的人头也割了下来,撕下一块衣服将人头包裹住。
没有线索,没有陈迹,有的只是那些人头上还残留的浓浓惊骇。
“哦,我差点忘了……酒馆内里不让动兵器……”酒鬼猛地一拍脑袋,暴露不屑的神采看着戈登:“来呀……来杀了我呀……”
格雷戈里实施了半宵禁状况,每条街道上都有着白狼佣兵和守备团的兵士瓜代巡查。他们编成一支支小队,每队起码十人,全部武装,有的人乃至还配着十字弩。
一个喝的醉醺醺的酒鬼罢了,只要有酒喝就好,哪怕他现在给的是一个金币,明天酒醒以后也不会记得的。
一瓶朗姆酒当然不值一个银币,但是酒保却仿佛健忘了一样,没有任何找钱的行动,而醉鬼仿佛也健忘了本身给的但是一个银币。
十字弩、轻弩、重弩,这些都是军队才有的设备,不过这个天下本来就是尚武成风,只要有点干系,有门路,弄出来几把军方的重弩也不是甚么题目。
没有回应,戈登的火伴身材微微闲逛一下,猛地栽倒在了地上。
不过有谁在乎呢?
“明天早晨是八个,明天传闻又死人了。”
“谁晓得呢,不过团长已经返来了,团长白银阶的气力足以碾压统统敌手,不消担忧的……很快……很快便能够处理了。”
酒鬼闻言,眼神苍茫,四下看了看:“有人?我……如何没看到……嘿嘿,你骗我……”酒鬼用握着酒瓶的手指了指他,咧嘴一笑,又对着瓶子吹了一口朗姆酒。
几秒钟后,戈登看着本身的火伴还是保持着哈腰的姿式,一动不动,脸上暴露了不耐烦的神采:“你快点呀,该不会是喝了点酒,目炫的找不准处所了吧?”
锋利的匕首直接将戈登的咽喉割开,鲜血哗哗的流出,将衣领和皮甲淌成了猩红色。
戈登两人将醉鬼拖到了酒馆前面的冷巷子里,这内里渣滓遍及,破裂的酒瓶子各处都是,很多处所还沾有凝固的血渍。
只见一个满身披着大氅的男人手中端着一个酒瓶,酒瓶中的酒已经见底了,而他的脚步也盘跚着,浑身酒气,明显已经喝醉。
酒馆内,浩繁佣兵们持续喝酒、喧闹、吹牛。
这名醉汉腰部插着一把陈旧的长剑,剑柄和保护上磨得蹭亮,固然用了好久,但是能够看得出来,还是比较珍惜的。
“那你说他到底是藏到甚么处所去了?”中间那人摇了点头,叹口气说道。
酒鬼站在那边,神采安静,看着惊骇的捂着本身咽喉的戈登,仿佛做了一件无关紧急的小事。
远远地,罗纳德的声音缓缓地说道。
“累也就算了,关头是别这么提心吊胆的。”
戈登咬牙切齿的看着他,不过酒馆内打斗不准动用兵器,这是佣兵圈子里不成文的端方了。因为大师来这里都是为了喝酒,而男人喝了酒不免就会轻易打动。
酒鬼愣了一下,睁沉迷蒙的眼神看了一圈,然后咧嘴一笑,吐着酒气朝着角落那边走去。
戈登下认识的用手握住了剑柄,剑刃顺势拉出了一半,神采冷厉的盯着这个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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