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3页/共4页]
路易斯叹了口气。“是的,他年纪地区太大了。可您就如许没有了火伴……”
路易斯扯了扯嘴角:“好久不见了,人渣。”
路易斯盯着对方看了一会儿,以后收回视野。这家伙对峙着本身的一套打扮,和其他驱魔师截然分歧。路易斯和其他大多数驱魔师凡是穿戴低调并且便于行动的玄色衣服,偶然候披着标示性的玄色大氅。
“这是犯规的,路易斯!你不能让无辜的人与你一同面对伤害。”格兰特峻厉地看了路易斯一眼,但没有细究。他们时候未几。“他情愿吗?”
路易斯看着他们不幸兮兮的模样,心中毫无怜悯之情。黑夜中四周飞舞的火星令他遐想到飞溅的鲜血,而这些哀叫着的东西就是害死火伴的祸首祸首。路易斯扔出一颗强光弹,以后双手同时拔出了枪与刀。
“唉,你真是个蠢货!在上帝面前,我们都是需求聆听他教诲的孩子。现在,让我们为这位先生祷告吧!”格兰特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开端小声祷告。贰心无旁骛,已经疏忽了罗兰与路易斯的存在。
一条宽广的主路贯穿了枫林镇。太阳落山时,路易斯与格兰特已经别离在这条路的两边等候。黑夜很快来临了。当第一只恶魔从面前的地盘中钻出时,路易斯将它一枪爆头,以后一扔火把,扑灭了左面的板屋。
一颗庞大的蓝色火球消弭了路易斯的窘境。精确地说,这色彩诡异的火球是朝着路易斯来的,但它在氛围中不住收缩,乃至于将两只恶魔也归入了进犯范围。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开新文不会影响这边啦,这是个漫笔,会日更至结束的_(:з」∠)_
除了酒馆、钟楼和剧院等处所,浅显室第都是木头屋子、并且挨得很近,很快便连成了一片火海。除了特别强大的,烈火根基杀不死吸血恶魔;但敞亮与炙热也令它们暴躁惊骇。
“这才是真正的以上帝之名建议的战役呢。”路易斯自言自语,迎上了向他扑过来的恶魔们。
罗兰的告白当然令路易斯欢乐,可听罗兰说出如许的话、确认本身已经胜利地将这个半恶魔从黑暗中拉了出来,却更令路易斯欣喜若狂。如果格兰特不在、他不需求节制,那么路易斯必然会直接拥抱罗兰的。
路易斯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握着罗兰的手腕、将对方的手拉向唇边,在罗兰手背上悄悄一吻。“感谢,我真幸运。”他无声地说。
“的确,好久不见了。”年青的牛仔点了点头。一只吸血恶魔从他背后飞来,想咬掉他的脑袋。千钧一发之际,他向后伸手,快速而精确地掐住了恶魔的脖颈。他对劲地笑着,收紧五指。
格兰特瞥见这处所亮丽夸大的安排时,刹时便暴露了嫌弃的神采;当他得知这里曾是恶魔的寓所,透暴露的嫌弃意味就更加稠密了。而对于不摘手套的罗兰,他倒是没表示不满。他本人也是不拘礼节的,更何况,住在恶魔的“豪宅”已经够让他烦心的了。
“就算你颠末,也毫不会发明不当。你也是个蠢货,还是双料的。在黉舍时我就发明了,你那些恶作剧都很小儿科,老是被我发明,的确好笑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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