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不爽[第2页/共3页]
谭丽云看着女儿的背影心下很安抚,“这孩子真是让人费心啊。”
林梓晴坐到灶台烧火处,放了一把干茅草,拿洋火扑灭,然后添了干的杉树叶,等火起来后,就把细柴都架起,一会火就烧大了。
吃着喝着时候,林德森俄然提起,要让林文军去帮林文山干活,林德森名下只要两亩田,加上林文军的一亩半,不到四亩。一亩还拿去种了菜,以是农活不忙。
“不错!真是不错!晴晴你都学会做饭了,烧火都会了啊,不过下次,一小我在家的时候你不要烧火了,有点伤害,妈妈不放心。”
林梓晴宿世就是个小吃货,酷爱美食厨艺,做起家常菜来更是利落得很,但是现在这个小身板,她也不筹算做甚么菜。
宿世的大堂叔能把买卖做大,也是在市里,在省会里拼出来的,一开端没有让本身家亲戚去帮他甚么忙,看来,在这个时候要把一样买卖做好,不能范围在这个镇子上,如果能出去内里看看,就好了。
等米粒都半熟不熟,用手捏一粒,内里没有米骨碎,她拿出起铝做的大漏勺正要把米饭往盆里装起来去蒸时。
林文军一下桌,这事搞的大师内心也不利落,这顿过节饭,男丁这一桌就比女人那桌先吃完了,搞得几个儿媳妇内心莫名其妙的,林梓晴的奶奶赶快去找林德森探听环境了。
还要生火,她搬来一个矮凳子,站上面,尽力的把锅盖拉开,在大锅里勺了很多水出来,别的一边的小锅是用来蒸饭的,也加了很多水。
家里有一条鱼,不过,林梓晴感觉本身现在人小,不好杀,还是不要动,拿出三个鸡蛋,敲开划在碗里。
“晴晴,妈妈返来迟了,给你买了两个肉包子,你先吃点垫肚子。”谭丽云一进厨房就在门口吃紧唤道。
决定还是先把火烧起来后,水烧热,或许妈妈就回家了,如果还没到家,她就先把米放锅里,古镇的人根基是吃捞饭的,捞饭林梓晴宿世的时候做了10年,早就驾轻就熟了,就算身板小,也难不倒她。
“西红柿炒蛋不要加味精,鸡蛋已经够鲜了,如果再加味精不但不能增鲜,还会吃多了对身材不好。“林梓晴不忘给她妈妈传授经历。
一边的叔公看看氛围不好,从速打圆场“本身亲兄弟还这么计算干甚么,就按文山先前说的,现在他买卖也没做多久,刚起步,不缺人手,等他今后买卖做大点,忙起来,他必定是先叫上自家人一起做的,现在用饭,喝酒,大过节的,别伤了和蔼,家和万事兴。”
林文军一看,最有文明的叔叔都这么说了,半点好处没捞上,憋着一股气,恨恨的看了隔壁桌的谭丽云一眼,心内里感觉本身五哥只不过是听了本身媳妇说的本身的甚么好话,外埠女民气机公然就是不好,才如许防着他。饭也没心机吃了,吃到一半悻悻的就下桌了。
在这个家属里,林文山是需求顾虑很多,他也要面子,耳根子软,妈妈做事就比较风风火火,不是说做事不能任人唯亲,但是很多时候,也被亲戚之间的情面干系给挡住了生长的脚步,何况小叔是个甚么样的人,没有人比林梓晴更清楚他的成果了。
“爸爸做饭的时候我看多了,有的时候他还会讲呢。不天然就会做了?你本身不当真看爸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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