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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子夜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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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生离不如死相依[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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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婉……”明隐见到她展开双眼,身形猛地一滞,冲动得不能自已,泪水再次涌上眼眶。望着那美丽的容颜,他模糊间瞥见了当年的她与本身,是那样神采飞扬,英姿夺目,仿佛天生的一对璧人。

“不要!”

可痴狂的明隐底子听不进无妄的话,“不!不!为甚么会如许……阿婉!你看看我,我是你的师兄,我是明隐!当年我们一起习武练剑,登山摘果子,你都不记得了吗?”

这一字,却包含了无上的法例,包含着大慈悲与大聪明。

无妄感喟,面无神采,默念着神咒,顿时,他的衣袖翻飞,脚下呈现了一朵庞大的弓足,随之又消逝不见。他紧抿着唇,神采淡然,可世人皆能感遭到那股强大的威压,傲视众生普通。

明隐只觉一阵剧痛袭来,瞳孔在惊惧之下猛的一缩,明智迫使他没有将人打出去,他震惊转过甚,阿婉竟然在吸本身的血!

女子缓缓的展开了双眸,扑闪着羽睫,一如往昔。

“好!好!阿婉,我甚么都听你的!”明隐望着阿婉,抬头大笑,用尽统统道法扑灭了屋子,勾住阿婉的腰肢躺入棺内。

见到之前还仙风道骨的明隐现在竟不顾颜面,只为了本身敬爱之人,初若与楚墨痕都有些怜悯,对他的讨厌也少了一两分。只是楚墨痕身为修道之人,天然晓得他铸下的滔天之祸,虽心中不忍,却也不能制止。

“无象神尊!”无妄垂首,身上披收回金光。

“明……明隐……”

可她越是用力去回想,越是感觉脑中一片空缺,刺痛感传来,让她冒死捂住脑袋。

自作孽,不成活。

他这才发明,阿婉的窜改,她已经不再是阿婉,而是变成了一具只晓得殛毙的行尸走肉!

“咳……!”尘烟四起,明隐捂着胸口倒在地上,一时之间竟爬不起来。

“阿婉……我好想你!”明隐颤抖着将她狠狠拥入怀中,仿佛拥住了最贵重的东西,强行停止夺眶的泪水,语气哭泣闻者无不酸楚,“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是我当时迷了心窍非要当阿谁劳什子掌门,偏要学些歪门正道,导致走火入魔……你分开我后,我才晓得本身活得有多痛苦,食难下咽,夜不能寐……”

望着那张与昔日一模一样的容颜,望着她那痛不欲生的模样,明隐有些不忍,俄然没有了方才那般冲动,神采规复如常,因为贰心中笃定――只要能让阿婉活过来,哪怕是吸干了本身的血,他也情愿!

而初若亦是咬了咬唇,回想起当时楚墨痕为了救本身,被山匪踩在脚下的场景,心头没由来的一阵酸涩。

这时,阿婉如凡人普通坐了起来,乌黑的秀肆意散落,遮住了她的侧颜,使明隐未重视到她那毫无活力的双眸。

只见她唇瓣翕动半晌,不断吞咽着口水,可明隐一声接一声和顺似水的“阿婉”让她难以开口,冒死停止嗜血的欲望。

明隐突然暴起,飞身迎上无妄,他虽手无寸铁,凶悍之势却逼得无妄几次后退,光影来往间,难以辨出二人的身影。不过到底气力差异,明隐用了浑身解数仍然不敌无妄,连连吐了几口血。

明隐声嘶力竭的嘶吼着,跪在地上冒死用手掌撑着身躯匍匐,毫无面子可言。只见他硬撑着身材,护在阿婉身前,冒死摇着头:“不要杀她……算我求求你们,她是我的老婆……是我此生,最首要的人。不要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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