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再遇赵云(求推荐收藏)[第2页/共3页]
平静,平静,再平静!不能冲动,不能让他看出我眼中那狂热的崇拜,他只是一个百人将罢了,而我倒是大名鼎鼎的奋武将军、蓟侯的儿子。我要假装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我要假装见过的武力95以上的名将多如狗的模样,我要……
唰唰唰!
“那是公孙五公子。”
公孙白冷哼一声,怒道:“放屁,本公子还能看上你那几件破甲衣。”
公孙白四周张望了一眼,又走到两旁的营帐当中旁观,特别是走到储存皮甲的营帐以内时,保卫的兵士一颗心都提到嗓子眼了。
这是多么的古迹!
这衣甲都是节制发放的,但是常常不免有各级军官前来打秋风,索要皮甲。给吧,本身要受惩罚;不给吧,面子上又欠都雅,尽是获咎人的事。
在他身后的白马义从,严格上来讲,应当称之为子龙义从,乃常山郡中精选出的精干儿郎,跟从赵云一同投了公孙瓒。
只是七八天的时候,这个十四五岁的公孙公子的骑术仿佛已超出他们这些在马背上长大的精干懦夫。
大营东北角落处,几个营帐和栅栏围起来的一块大大的空位上,上百个兵士正在缝制着皮甲,细心看畴昔这些兵士都是老弱病残,上不得疆场的那种,只幸亏这边做了后勤,阐扬一点余热。
一片红色的幻影,如同云朵普通从晨光和迷雾中闪出,奔到近前时变幻出一队百余人的精骑,雪衣白马的精骑。
本来对公孙白心存鄙夷的白马义从,现在都惊奇的闭不拢嘴来,眼中充满佩服之色。
颠末半个月的时候,将士们已知公孙家又有一名公子插手了北平军。而公孙白率百名步兵器阻截四百多名黄巾军,以伤十数人的代价几近全歼贼兵的战绩,几近是颤动全军。再加上奋武将军竟然为了庶子而软禁嫡子七天,更令众军士对这位传说中的五公子心存畏敬。如许一来,北平军中熟谙公孙白的天然不在少数。
说完便大步而入,那些正在缝制衣甲的老弱病残们,很少出营集训,并不认得公孙白,只是有人微微昂首看了一下,还是舞动动手中的骨针和麻线,忙活不断。
此时讨董之战已结束,北平军无战事,赵云闲不住,每天凌晨都要率着部曲在蓟城郊野平原漫步一圈,其一为巡查有无贼寇,其二为遛马。
次日早上,公孙白练习了一个时候的枪法和马术,又回到城西虎帐点完卯,却没像平常一样回家,而是朝大营东北角走去。
现在城西大营中,即便是方才面壁完放出来的公孙续也要遁藏公孙白三分,其他将士更是对公孙白礼敬有加,大营中天然任他来去自如。
终究,他钻进了一处堆放兽皮和牛皮的大帐,内里的毛皮堆积如山。
公孙白终究一把勒住马脚,翻身滚下了马,将手中的长枪扔落在地,急仓促的朝赵云飞奔而去。
只是前来投奔的时候,赵云的白马银枪持续秒败十八名白马义从百人将,那高深的枪法和马术冷傲了全场,令公孙瓒都不得不佩服,特将他所带来的百余名义从全数并入白马义从当中,也算是高看一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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