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入山[第1页/共3页]
他并不但是在公路上跑,在颠末一些拐弯的时候,乃至会直接从上方往下跳来抄近路。
以是他连鞋子都走烂掉了,衣服背包里带了替代的,鞋子却没有体例。只能是一双真皮肉脚走天下,最开端没走多久就双脚血肉恍惚,擦破磕伤无数,不过归正规复才气强,也没多在乎,就当是做创伤规复的针对性练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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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图上,这村庄往东面和南面都是越来越多的平原和都会,越来越繁华。
8月16日下午两点,一个秃顶背包客在环猴子路上飞速疾走着。
除别的,向坤也狩捕了几只山中野物,固然他只带了把瑞士军刀,要对于野猪这类皮糙肉厚的中大型植物吃力点,但逮个野兔、野鸡之类的还是很简朴的。
究竟上,在来的路上,向坤就已经做过调查了,这村庄固然在山上,但远远称不上是深山,离比来的镇子只要四十多分钟的车程,路况也说不上糟糕,车来车往并很多,这里顶多只是那只猫头鹰分开本来栖息地后的路过落脚点罢了。
以是向坤没有遭到任何打搅,悄咪咪地找到了那发帖者所说的村口那棵最大的树。
他看过质料,猫途鹰的夜视才气但是非常强的。
别说现在底子就没有那只猫头鹰的气味,就算有,向坤也不成能从这里就开端循味追踪。
倒不是说用夜视形式就看不清,但有些陈迹,还是需求色采辩白才气,在强光下更轻易看出细节来。
在光芒微小的时候,他能够主动的切换到一个新的视觉形式下,就仿佛在视网膜上多覆了一层“镜片”,本来已经暗淡的环境,会刹时变得清楚非常,乃至比他从电影、电视里看过的那些夜视仪的画面还要清楚。
获得的成果就是,和菜市场买的并没有甚么辨别。
他并不是都沿着路走,也不是向着西面就一起莽,常常会停下来找棵比较高的树爬上去,或是登上其他高点,视野较好的处所,四下察看。
以是到了处所后,向坤直接让载他来的小车归去了。
固然向坤此前向来没有爬过树,但相对他现在的身材本质,这天然不是甚么题目。
如果有人看到的话,必然会感觉很吃惊,不但吃惊于那秃顶的奔驰速率、从那么高的处所跃下,更吃惊于……这家伙竟然赤着双脚。
不过此次山中之行,倒也并非一无所获。
他很清楚,这不是他练习、影响变异方向的启事,九成九是因为喝了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
但对向坤而言,这些东西倒是充足了。
往北面有一座大山,不过翻过大山后也是人群比较麋集的城镇。
但是天暗下来后,向坤就窜改了主张。
这已经不是简朴的视觉晋升了,这是完整地多了一种新的形式。
可惜并没有找到任何那只巨型猫头鹰变异启事的线索。
向坤从树高低来后,拿脱手机,调出舆图APP,在上面察看起这村庄周边的环境。
究竟上因为方才发明的夜视才气,向坤在夜里行进的时候,乃至都不需求手电筒。
向坤首要还是为了尝试一些这些野物的鲜血,和菜市场买的蓄养的禽、畜有甚么的辨别,全都是微微舔了一口,没敢多尝,以免摄取太多血液后,进入眠眠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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