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标题没错就是炮换鸟枪[第2页/共2页]
李重点点头:“嗯……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杜姆皱着眉头,思考道:“哦……我想起来,是……哎呀!又忘了……”
李重心说那必定就是黄世仁看喜儿的眼神啦,他仓猝没话找话:“杜姆姐姐你故乡那里的。”
亚马逊蜜斯姐终究能尽力输出了,她邪术箭和排箭冰箭轮番利用,把树木拳头的喽啰射成刺猬。树木拳头和小弟都非常皮糙肉厚兼钢筋铁骨,亚马逊蜜斯姐的羽箭穿透力有限,伤害值几近触底。
李重和杜姆一人灌了两瓶法力药剂,树木拳头的血量终究降到三分之一高低,杜姆敏捷降落进犯频次,她尽量别打出高伤害,改成节制局面,如许一来李重获得的经历才气更多一些。李重看到杜姆手中的短弓顿时急中生智,缓慢的说道:“杜姆,换最渣滓的兵器……”
李重非常想把骷髅长矛手只呼唤出来,打这类高防备的怪物骷髅长矛手的输出不比亚马逊蜜斯姐低。
震天的嘶吼声响彻天空,树木拳头轮动臂膀狂砸黏土石魔,这位胳膊上能跑马的豪杰每一拳都能砸掉黏土石魔五分之一的血量,仅次于三拳打死镇关西的于鲁智深,因为他另有一个特别强健的属性,力大无穷。
两小我辩论打发时候,垂垂来到了出口四周,杜姆田野保存经历极其丰富,看着四周的地形说道:“不走了,明天早晨我们就住这里,暗中丛林太空旷,有很多种善于偷袭作战的怪物,并不是一个合适露营的处所。”
这再普通不过了,杜姆身经百战,杀过的怪物不计其数血流成河,此中不乏幽灵之类的怪物,如果早晨不敢睡觉才怪。实际上李重本身有点怕怕,他翻来覆去想了半天,也没敢找借口钻杜姆的帐篷。
李重九级了,他把属性点加到生命上,并且再次学习了白骨装甲这个技术。不学不可,暗中丛林里有很多长钉恶魔,长钉恶魔是硬毛老鼠的进级形状,善于长途进犯,它射出的尖刺属于物理进犯,白骨装甲对物理进犯的防备感化很较着。只要极少数精英长钉恶魔能在尖刺上附加元素伤害,还只要毒素一种,在统统元素伤害中就属毒素伤害峻挟最小。
杜姆一箭将某个残废怪射成残血,扭头看向李重:“你这个眼神我看着有点眼熟……”
李重演技夸大的欣喜了一下:“是吗?”
其他的怪物也比较常见,李重和此中大多数都打过交道,比如利刃魔、险恶长枪手、烦人乌鸦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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