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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寻妖事务所》[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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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程明秋比较纠结的是,到底该选哪一部比较好!

案发时候越来越快,市民已经草木皆兵了,谁能想到红云市里竟然埋没着这么残暴可怖的变态。

传闻凶手已被追捕归案,全城同庆,终究抓到了这个连环变态杀人碎尸案凶手,大快民气,早晨睡觉也结壮了。

程明秋倒是不焦急,在世人的谛视下还是泰然自如地端坐着,右手食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着桌面,敲在曾教员的心脏上。

曾小贤接着往下看,案发明场附近产生的连环碎尸案终究完整闪现在他的面前。

“哦?”宛瑜的目光又回到了电脑屏幕,带沉迷惑地口气。

“设想一下,餐厅的厨师如果是一只大老鼠,那他做的食品?病院里的大夫护士没准是吸血蝙蝠,是僵尸,那病人?想想就头皮发麻。”

吃人,他一向没放弃。

他已经以人类的形状糊口在都会里好多年了,一开端不太风俗,惊骇被人认出来,到处畏首畏尾。

曾小贤摇了点头,本身先把稿子的受权拿到再说,至于前面的版权题目,交给台里伤脑筋去吧!

本来统统都挺好的,他也在人类糊口里如鱼得水,乃至找了一份事情,夜班的公交车司机。如许,他就更好脱手了。

程明秋面前一亮,对啊!本身写的那本寻妖不是恰好介于都会、可骇、异能的范围内吗?刚好本身的小说在起阅网也有了一万多的保藏,也有了一些铁杆粉丝。

曾小贤抓着鼠标的手收了返来,这才看到不晓得甚么时候手心冒出了一层汗。

展博有些冲动了,辩驳道:“此次不一样!”

「都会大了,甚么生物都能够会有。」

“宛瑜,你都忙了几天了,要不——我请你去看电影吧?”

「人类或许永久都不会发明,正在和他们分享这个都会的不但仅是野狗、野猫、鸟雀或者虫豸罢了,另有一些聪明的操纵人类表面埋没在人类当中的“生物”,它们或者出于美意,或者出于歹意,它们居住在这个都会中,为了保存,为了捕食,为了退化……?」

PS:《寻妖事件所》开首有一段旁白摘抄自《都会妖奇谈》,感兴趣的朋友能够去看看,不是起点的,十多年前的作品了,非常优良,作者可蕊。

另一边,寝室里的程明秋已经翻开了电脑,曾小贤则顺势坐在了他的电脑椅上,等候着程明秋下一步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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